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微办税功能迁移及政务微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5:2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微办税功能迁移及政务微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前台通过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0501-202129-A号
2、项目名称:微办税功能迁移及政务微信运维服务采购
3、采购预算:576000.00元,最高限价:576000.00元
4、采购需求:为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建设规范和系统安全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相关互联网应用进行功能改造和迁移。
5、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
(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本项目执行促进小微企业、残疾人和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6)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量体温和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因现在疫情变化比较快存在因防疫措施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投标人应按最新的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8:30至11:3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3、获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22年1月6日9:00~9:30。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商务),仲华(技术)
联系电话:0512-68358438,0512-68356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
前台联系方式:0512-6916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69165615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