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江苏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2 14:09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江苏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勇、王浩、陈钢

联系电话:0527-86223261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江苏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