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12月17日)

发布时间:2021-12-20 15:26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决定:

黄杰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副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五股副股长职务;

刘逸逸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副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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