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31 14:0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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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我局与以下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代征税款。
一、委托代征单位信息:
序号 | 代征单位名称 | 代征点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1 | 淮安市中坤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淮安市工业园区淮海南路516号 | 朱继东 |
2 | 淮安市金品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翔宇大道19号 | 周志兴 |
二、代征税种及附加: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代征范围:二手车销售。
四、计税依据及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第1024号)和《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后部分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税【2013】3号)等。增值税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印花税税率0.03%(购销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税)。
五、代征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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