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20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08:4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年第7号令)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的规定,下列纳税人于2021年11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1年11月份非正常户认定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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