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扬州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税务检查通知书》采用公告送达的公告(2021年1号)
| 发布时间:2021-02-04 16:23 | 来源: 扬州局第二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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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税务稽查人员对扬州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立案检查。稽查人员根据税务登记信息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与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共同实地查勘,查无下落。因下列4家公司目前不在登记注册地生产经营,《税务检查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现将对4家公司的《税务检查通知书》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注册地址 |
1 | 扬州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司徒庙路278号 |
2 | 扬州拓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B座10层1007 |
3 | 扬州泉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65号 |
4 | 扬州由通木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04号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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