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15:33访问次数:来源: 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定位,深化依法治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多管齐下实现收入预期

严格执行“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定期召开收入调度会,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加强税收预测,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

(二)蹄疾步稳落实减税降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减税降费工作高效运转,做到步调一致,上下合力,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2020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定期给政府四套班子领导和财政局提供全区税收收入和减税降费情况分析报告。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克服诸多困难,及时组织开展了三期企业复工复产和区局“税援团”工作,全年日常性分析报告和相关专报有5篇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表扬性批示。

二、加强税收法治观念,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

(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不懈、积极作为,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逐步实现“三项制度”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2020年10月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权责清单、基础信息、法律救济途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卷评查1次,对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行政许可实地核查案卷进行抽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次,对一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三项制度”劳动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应对复议诉讼

继续实行并完善《税收政策解读三方协商机制》《复议机关主动介入化解争议工作机制》。通过充分说理、解释法规等方式,让纳税人正确理解、认可并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行为,从而有效化解税收争议,使纳税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政策规定。本年度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办理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共同进行相关诉讼工作。在庭审过程中我局一方面积极进行应诉准备工作,另一方面继续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相关税收法律规定。目前该案已二审审结,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增强法治观念

以领导干部学法为带动,推进全员学法,在全局形成了学法、尚法、守法的良好风气。紧密联系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全面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制定了《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干部学法制度(试行)》,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勤廉意识,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年共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次,三项制度专题培训1次,结合在线学习,人均集中学法时间均在6天以上。

三、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为抓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以协同共治为保障,优化纳税公共服务体系和征管职责体系,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一)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到位。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聚焦化解、防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受而未享受、不应享受而享受等风险,依托税收大数据,强化风险自查和整体防控,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纳税缴费服务、税收执法等重点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拓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新途径。当前税收形势日益复杂,纳税人、缴费人法治意识逐步增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面对案件量多、事难、人少的情况,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争议,探索诉调对接等方式,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复合型专业化的税收法律职业者能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是现代税法职业者的基本要求。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培养精通法律、税收、会计、税收执法流程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加大力度培养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审核队伍,为依法治税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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