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12:55访问次数:来源: 邳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徐州鼎之盛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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