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仪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欠税公告非个体.xlsx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