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13:05 | 来源: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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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在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推动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带动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把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区局以组织统筹力涵养税基税源持久力。优化完善预测方法,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前瞻性。利用“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预测功能,简化企业预测报送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预测精度;建立收入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对重点税源、一次性税源等因素的把握。抓好重点税源直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把控力。安排专人做好150户总局级重点税源户的数据直报工作,借助数据直报QQ群、微信等渠道,提高数据直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实现直报数据的零差错。比对每月报送的重点税源单户数据,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生产经营的动态变化情况,为上级局和区局提供重要的统计分析数据。
以对标找差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力。根据区局税收营商环境现状,制定了《吴中区税务局2020年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业务梳理归纳总结了7大类20小类专项提升行动任务,通过分类对标找差、完善制度措施、定期监督问效、持续整改落实四个环节闭环运行,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纳税信用评价服务主动前移。通过纳税信用评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服务前移,解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大降低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不见面”便捷办税模式持续推广。按照疫情期间“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依托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小程序等途径大力推广线上办税业务。截至目前全区网上受理发票调版增量申请2.2万户次,其中智能审核占比61.59%;有13.8万户次纳税人通过配送方式领用发票,配送发票786.9万份,预计减少纳税人28万户次的往返,节省办税成本近千万元,节约办税时间近7万小时,极大地提高了发票业务的办税效率。三是自动化审核速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受理新办套餐申请8936户,智能审核面达92%。审批时间压缩至20分钟以内,为实现企业开办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贡献税务节点加速度。
以新征管体系增强税收风险防控力。一是统筹税收征管任务。围绕“优化高效统一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目标,制定《税收业务工作任务统筹管理办法》。二是推进税收管理举措优化。关注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精神,继续严格落实税务注销优化工作规范;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征管一体化工作;建立应对任务和风险提示提醒同步推送机制,集约化开展风险应对,加强风险应对过程的监控和质量管理。三是夯实日常监管质量。以防虚打骗为重点,以“快速应对,有效控险”为原则,构建风险管理闭环,在风险管理中深化“制度控险”。加强非正常户管理,持续清理本年新欠;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委托代征单位的专项辅导和日常督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做好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分析、解决基层税务机关业务疑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的业务工作要求,解决基层工作中的业务疑难问题,统一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吴中区税务系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共召开4次联席会议,帮助基层分局处理多项疑难问题,起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苏州市吴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020年,区税务局将督察内审工作贯彻于执法全过程,通过年度执法大督察、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充分利用好“内部监督控制平台”这一内控“利器”,对税收执法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与监督,提升了税收执法的规范度。依托平台,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在规定的操作时限内做好日常的过错预警、过错陈述申辩、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流程,完成上级下发的疑点核查和督审项目核查工作,提高平台运行效率。定期撰写执法子系统运行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指标即行即改,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后续管理措施,运行情况效果明显,尽力消除重复差错现象发生。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持续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各项权利,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努力把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工作实际。2020年全年,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本栏目内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税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构建现代化税收治理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要求,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区县级、分局(所)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信息表的编制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拓展线上税法宣传途径,宣传税法知识,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启“东吴杯”税收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宣传防疫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青春号”政策实操解答助手、咨询辅导在线直播、联动税收普法宣传,广泛宣传税法政策,营造崇法善治良好氛围。普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顺利通过“七五”普法考核。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在聘请外部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同时,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2020年度,新增公职律师1人,区局现有公职律师2人。不断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疑难业务问题处理、合同审核等事项上充分听取公职律师专业法律意见。派出公职律师参与市局团队,研究重要法律问题,指导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学习新民法典、权责清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区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权力和责任清单,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待完善,在明年的工作中,需要持续努力,不断改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服务新发展格局,扶持实体经济复苏,在提升政治能力建设和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征程上,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要求、更开阔的思路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忠诚担当,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的融合,充分发挥区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学习的第一议题,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手,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夯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等制度,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工作岗位上。
(二)稳中求进,抓牢组织收入
统筹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税费收入。落实 “六稳”“六保”任务,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兜住民生底线,帮扶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坚决贯彻落实总局党委“四力”要求,规范各项操作;同时紧抓重点税源监控,完善征管措施,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三)瞄准“中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通过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和“首票责任制”,确保增值税电子专票纳税人统筹入网,动态跟踪;通过政府“好差评”评价系统,增强办税流程优化的针对性;通过推广个性化方案和定制化服务,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锚定“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加快疏通非正常户解除、报表打印与部门证明出具这两类业务的线上办理渠道。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发挥移动办和“微办税”的优势,推进要素申报和表单预填,实现纳税人线上申请系统自动化处理;持续推动智能导税项目,进一步完善自助机器设备自动化辅助工作;结合“钉钉管理助手”在与纳税人互动方面的探索,实现税费服务平台和实体办税厅的线上线下双向互通,建设“全天候无人办税厅”。不断提升政策辅导能力,扩大政策宣传半径,丰富政策宣传形式,推广“指尖咨询”。
(四)统筹规范,坚定落实依法行政
不断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按照省市局部署全面推行到位,做好税务约谈(询问)室等硬件建设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更新税务执法信息,积极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以内控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和纪检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从内部管理流程和控制上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落实专业化行业管理。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深入推进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结合吴中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税种、特殊行业的监管力度,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度,增强执法针对性,提升执法专业化。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