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3:54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新北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发展为重点,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推动税务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的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2020年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大环境下,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共完成各项收入合计211.42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税收收入204.11亿元,增长2.7%,非税收入7.31亿元,增长0.1%。完成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13.63亿元,增长3.3%。

2.有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实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办理延期申报2984户,延期缴纳税款49户,涉及税款4316.13万元。全年共办理各类退税44216户次,退税金额65.17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予以废止;对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进行修订。

2.运用好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对纳税人优惠落实情况开展问卷调查。针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了问卷调查,发现在纳税人优惠政策的掌握、税法宣传培训和纳税服务提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并据此进一步改进了相关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深入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规则,由我局纪检组派员列席党委会会议,严格监督在大额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中有关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决策过程注重沟通与协调,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方法。一是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等“非接触”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形成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立体化办税格局。二是依托“数据+管理”模式,通过对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办税厅的“堵点”,有效缓解“过号、错号、空号”情形。三是统筹推进自助办税网点建设,依托委托代征点科学布局,打造全区范围内的全天候“半小时自助办税圈”。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确定22项需要公开的事项,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全面公示。明确影像记录的程序、内容和重点,形成操作模版,年内对48户企业进行了影像记录。明确5项法制审核事项,并完成了1户纳税人的法制性审核。

3.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落实。一是积极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处罚和“首违不罚”清单。结合原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处罚基准合并版,并明确了相关执行口径,以便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要求,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从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和更新相关文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三是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的落实。认真执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常州市税务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保护破产企业的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利用内控平台进行项目监控,及时对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查整改与追责,及时消除日常管理风险,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组织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小金库”自查、“黑名单”管理等工作的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对于税收执法工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研究制定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标准指引,结合税务部门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通过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力度。通过邀请顾问律师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律相关的知识讲座,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注重内部普法教育,将普法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2.积极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一是持续聚焦纳税人“堵点、难点、疑点”进行宣传辅导,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二是强化税宣品牌建设。连续十年举办了“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着力打造“金恐龙”新税宣品牌。录制了4期宣传视频,并在学习强国平台、市局微信公众号、区委宣统部等平台播放。三是税法学堂助育禾苗。连续六年与河海街道、龙城小学共建禾悦班,使其成为我局税法宣传教育基地。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一是持续开展业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年轻干部参加业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市局组织的三次网上测试中,我局连续2次取得城区党委局第一的好成绩。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大比武。组织4名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和业务比武活动, 3人获得市局“岗位能手”,1人表彰为常州市技术能手。三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按照专业分类,参加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各类视频培训和网上学习,开展学习兴税平台试点,并定期组织测试,丰富了培训的组织载体。

2.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以法制科室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为我局全面依法行政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核心平台,严格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按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采用会前学法,会上布置工作的方式,指导我局的法治工作。

二、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2025年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目标,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现代化依法治税体系。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引领,促进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常态化运行,确保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

(二)规范税收权力运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执行口径。二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保障税收收入安全。继续夯实组织收入工作体系,健全税收监管体系,强化风险防范与纪律监督的融合推进。针对征管工作的风险事项,做好执法督察工作。

(四)完善税收工作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继续推进 “1+5”新征管体系建设,落实《税收征管职责清单》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优化完善征管业务流程运行配套机制,推动全税种管理机制融合。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构建统一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税种的联动管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五)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打造一流法治队伍。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拓展法治培训形式,切实提高人员法律意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锻炼,采取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管理模式,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法律支持和把关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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