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7:27访问次数:来源: 南京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南京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强队伍、推改革、优服务、提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坚强领导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南京市税务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党委的自身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

(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坚持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听取有关全市行政复议应诉等法治情况汇报,研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等法治重大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税收工作全面法治化。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将税收执法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主战场。

(三)压实两个责任。有力有序对接落实总局党委巡视工作,对提出的有关法治税务建设的意见,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表、任务书,确保问题立巡立改。制定《纪检事项政策认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发挥巡视利器作用。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执法行为纳入政治监督范围督促抓好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全市税务机关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强化千户企业管理、深化税费风险应对,优化跨区稽查执法,细化税源动态分析,夯实税源费源基础,做到存量税源科学管理、增量税收精准施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财力支撑。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162.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76.4亿元,公财税收1395.7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5.2%;社保费收入513.2亿元;其它非税收入73.1亿元,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任务。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四力”要求,统筹推进战疫扶企,加力推进减税降费,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大局。主动参与南京市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制定。“战疫”期间,创推“政策锦囊”“便民妙计”“决策实招”,建立“实时、分时、落实”三个账单管理机制,绘制优惠政策“一图通”,确保各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有力促推全市企业复工达产,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465亿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前后两个100条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助力“四新”行动的十二条措施》和《支持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试行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意见》。深化部门合作,与市法院有力推进破产涉税问题规范处理。与市工商联携同举办“减税费优服务、助力四新行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市房产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切实保障租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税惠通”专栏形成32个专题汇编、1048个优惠政策文件数据库系统,受到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在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中均排第三。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业务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年共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内部业务文件的制发程序,严禁以便函、通知等方式出台限制相对人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的要求或规定。

(二)完善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支持中心作用,优化政策适用问题的收集、研讨、论证和发布管理,促进执法标准公开统一,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税收执法遇到的疑难涉税涉法问题。全年发布有关土地增值税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税收政策解答20余条,确保了相关政策适用的公平公正。

(三)以民法典颁行为契机开展文件清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二季度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部署民法典的贯彻工作。及时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民法典涉税规则的研究,审视和清理内部业务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重大决策运行程序。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局务会议或联席会等集体审议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系统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定期组织决策效果评估。

(二)健全重大决策评估。在主题教育中,对照初心使命常态化检视问题并狠抓落实改进,综合评判重大决策执行效果。坚持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突出政治机关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党委会第一议题学党建、有一议题谈廉政、并一议题强业务的“三个一”机制。探索政治生态量化评价体系,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政治建设全过程,努力营造重大决策程序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省局首次开展的政治生态评价中,测评“好”和“较好”率达100%,名列全省税务系统第一。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系统的法治环境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税收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的全覆盖、全过程记录的规范化、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的程序化。全市税务系统全年共公示执法信息75418条,配备执法记录仪310台,建设约谈(室)56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50名,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近2000件次。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贯彻落实长三角税务行政处罚一体化裁量基准。以“一根尺子量到底”的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情况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杜绝“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执法。规范疫情期间行政处罚程序及裁量标准,全年对因疫情原因造成的违章不予行政处罚5.6万户次,涉及金额570余万元。

(三)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案源管理专业化。聚焦打虚打骗和日常查处两个重点,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全市稽查共立案2029户,查补各类收入共计4.43亿元。深入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认真落实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对案源管理事项进行优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以案治本。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畅通,透明高效的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运行体系。编定市本级权责清单,包括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责4项。

(二)税收监管体系日益完善。推动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巡视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纪监督问责水平和能力。推进内部监督平台常态化运用,组织督察审计46项,有力促推干部防控风险“真免疫”。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承办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5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营商环境、垃圾分类、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提升南京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迫切愿望。通过书面答复和当面沟通,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代表委员满意度不断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拓展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始终坚持法、理、情的统一,妥善处理税收争议案件。2020年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行政诉讼案件50件。其中通过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复议案件7件,占全部复议案件的22%。

(二)强化争议案件运用。全年下发复议建议书2份,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定纷止争。总结争议案件规律,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对案件多发的案件检举、信息公开、土增税清算等,制定《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实施办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问答》,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处理,减少纠纷。

(三)坚持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有公职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依申请办理规范等管理制度,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过程跟踪,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审核,开展常态化、专题化检查评估。

(二)提优平台服务质效。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及时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重要信息,快速响应公众关切。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205条,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4条,“南京税务”微博发布信息1048条。

(三)强化全面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公开信息常态化监测,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审批流程,按季度进行公开工作检查通报,开展年度评估检查。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指标,注重公开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考核。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创新形式,综合运用长图、H5、视频、音频、动漫、手绘等当下媒体新型宣传形式,多方位、多维度、多渠道开展生动的税收宣传。围绕疫情防控、“不见面”办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个税年度汇算、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融媒体宣传。推进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争创工作。做好税收博物馆建设,开展税法普及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二)全面提升税费政策咨询质效。实现语音咨询和在线咨询齐助力。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优化一线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专家团队业务支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咨询工作有序开展。修订规范制度、强化质量监督、完善税费政策咨询知识库,推行智能化高效咨询。全年特服号咨询总量为212.48万人次,纳税人咨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涉税信用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落实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及时将失信“黑名单”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褒奖诚信纳税、惩戒税收失信,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系统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清理。推行办税服务厅执法主辅管理制度。聚焦总局“115工程”、省局“2083”计划,创推“六能提升”行动,开设“六能学堂”,用好“学习兴税”,组织系统青年理论学习示范会,推进全市“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

(二)强化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以民法典等法律的颁行为契机,开展公职律师、内部法律顾问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公职律师的执业考核和执业保障,公职律师为全系统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内部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案件论证、解决疑难涉法涉税案件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税务机关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内容。全年组织学习民法典、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法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把依法行政内容作为各类培训的必备课程。结合数字人事管理,探索干部能力学分制度,建立网上学校和题库。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打造一支税务“铁军”。

2021年,南京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积极落实“六大体系”建设,服务“四高”城市建设,助力“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京建设,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