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5:32访问次数:来源: 鼓楼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南京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鼓楼区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注重统筹规划,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持续完善异常收入监控机制,防止和制止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组织收入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采取减、免、缓、退、抵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全力支持地方稳企稳岗、复工复产。编制政策指引、建立反馈机制、优化系统操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上、云上、线上精准宣传24场,运用短信平台推送各项政策93.87万条,通过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发送政策解读179.88万条,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宣传263篇次;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实施“一对一”服务;实行申报监控,确保符合条件纳税人应享尽享。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及优惠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发挥以税资政作用,2篇分析被区领导批示肯定。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省市局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从全局范围内选拔3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组建了税收政策专家团队,形成法制部门牵头、协调、服务,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政策集中管理机制。

(二)发挥专家团队作用

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小组进行重大税收政策、复杂疑难问题的研讨,并对市局政策管理统一平台各类问题解答定期进行整理和学习,认真执行上级发布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意见;不定期收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政策适用案例,经审核后,按要求提交政策统一平台,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指导。

(三)夯实体系治税基础

推进鼓楼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构建步伐,落实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的示范点建设工作。调整税源管理机构责任区域范围,将原11个税源管理科所调整为“6个风险应对机构+5个基础管理机构”模式。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

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重大决策运行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在减税降费、新个税法实施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税制事项上,面向企业财务负责人等群体,举办多场行业座谈会、业务培训班,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包括事项表及流程图),公示渠道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约谈室、配备执法记录仪,在传统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开展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运用好法律人才和信息化技术,对重大执法决定实施法制审核,全面提高重大执法决定质量,法制审核从数量向质量转变。

(二)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

在执法中作出或拟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或减损相对人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的执法行为时,围绕执法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因素等方面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努力做到“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让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

(三)规范税务行政审批

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规范出件”要求,坚决防止和杜绝审批超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申请人的问题和诉求,确保纳税服务全面到位。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市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操作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减少执法风险。对于涉及减轻处罚和免于处罚的案件,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制度。同时,将正确落实裁量基准纳入绩效考核,不定期开展抽查,进行跟踪管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的教育,及时收集系统内外各类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学习,以案明纪。加强全面监督,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好市局清单办法。加强执纪问责,健全信访举报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等反馈跟踪机制,实现闭环运行,增强执纪刚性。

(二)注重执法监督,强化内部控制

落实省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健全税收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盯住事、规范人、严防腐一起抓,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按市局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做好市局下发执法疑点的核实,强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各项问题的整改问责,完成对相关人员的批评教育责任追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始终把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明确职责所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相关部门具体参与的应诉、救济格局。诉讼案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向区局领导和市局报告。对被诉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召开案情分析会,集体参与讨论,制定应诉策略和方案,做到实体和程序合法,应对妥善有序。对于涉及的应诉案件,均由区局法律人才完成案件的答辩、应诉,增加了法律人才实战经验。

2020年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被行政复议1件,得到市局维持。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一审裁定审结1件,二审裁定审结3件,再审1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无败诉案件。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完备配套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的更新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采用统一规范的答复文书格式,杜绝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引起投诉的情况,切实依法依规办理公众公开申请,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各类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明确“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二是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事项界限,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考核评议,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三是畅通渠道、丰富载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好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通过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13条,包括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务新闻20条,通知公告14条等,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通过培训辅导、青少年流动税法学堂、送政策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宣传培训方式进行税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做好互联网形势下的普法工作,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治观念。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组织好教育培训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参加总局视频培训、系统各条线专题培训,开展全员更新知识培训。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规范辅助用工人员工作职责,在办税服务厅实行执法主辅制,合理安排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及人员,严格按照主辅岗工作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办税业务流程管理。

(三)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作用

在纳税评估、核定征收、行政处罚、税款征收等税收征管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注重规范及制约税收执法权力,减少执法随意性。同时,在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民主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方面的参谋作用,有效预防决策的法律风险,有力推进全局税收法治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四个制度文件。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讨论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解决区局法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1年,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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