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0:37 | 来源: 昆山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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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要求,积极弘扬法治担当精神,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税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把握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通过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市的税务工作之中。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依法征税,确保收入质量。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开展收入信息监控,坚决防范组织收入风险。2020年共组织收入83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78.8亿元,非税收入18.4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40.9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亿元。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借助微信公众号、昆山视听网等线上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辅导;通过加强数据比对,开展精准宣传和点对点提醒,组织“百名税干连千企”活动,累计兑现各类税收优惠330.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06.5亿元,积极推动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复工。全力打好个税汇算攻坚战,2020年累计有43.68万人参与个税年度汇算,39.04万人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试点“江苏税务”APP,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新功能,推行电子普票,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比例超过了98%。在全省率先试点个体新办套餐,成功试点“智能导税”,户均业务办理时长压缩10-15分钟。试点的“掌上智能注销套餐”作为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入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优化税收征管体系。根据省局“1+5”新征管体系建设部署,制定职责清单,出台业务规范,健全税收征管协同共治体系,在涉税信息的互联共通、税费管理的协同共管、协助税务管理的联手共治等方面明确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和苏州市局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质量,保证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
3.强化税收政策规范化管理。完善规范统一的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加强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基层反应的难点问题、减税降费等热点问题的解答反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严格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2.加强合法性审查。强化税务系统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公职律师、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坚持进行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法制审核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税务总局、省局和苏州市局要求,结合全市税收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最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规定,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权,做到全市标准统一和流程统一,提升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保障纳税人权益。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内部控制强化风险性把控。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控制程序,贯彻落实内控信息化,强化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两权监督,全方位、多角度、网络化建设内控体系,有效降低全局的廉政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中,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和过错追责。通过平台开展内控管理活动,针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方面的执法风险开展专项排查。
2.督察审计规范税收执法。全年开展出口退税、一案双查等专项督察4次,主要针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出口业务办理时限以及个体业务事项规范进行专项督察。配合开展总局大督察,接受了苏州市局2020年度专项执法督察,持续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执行情况,开展疫情优惠政策的执行专项自查。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根据《举报投诉操作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合法、公正地化解纳税争议。搭建信息化处理平台,从严规范管理环节,科学建立问责制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管理工作在激发税收管理积极性方面的作用。
2.完善复议工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2件,审结2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推行“说理式”文书,对案件所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意见,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法律依据、裁量考虑因素等内容作出明确而规范的叙述,达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目的。
3.落实行政应诉要求。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一审审结2件,未涉及行政赔偿或补偿。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专业化和团队化,对诉讼中反映出的税收政策、工作机制及执法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从源头规范税收执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依法透明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市税务系统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通过公开发布、宣传解读、主动推送、回应答疑等形式,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晓的政府信息。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办税服务厅及各类新兴媒体,把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等内容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不断规范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0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次,均按规定办结。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各种培训、会议,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学习。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会议会前坚持开展学法活动。
2.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税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举行模拟法庭、税法宣传进校园、《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设新时代法治型党组织。
3.以信用建设促税法遵从。主动融入政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做好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法治研讨、编写以案说法案例等形式,提升系统内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将法治思维融入到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2.加强税收法律团队建设。全市税务系统目前共有22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共有9名公职律师。以这些法律人才为核心成立了税收法律专业团队,应对重大复杂、疑难高端的涉税法律业务。通过团队建设不断放大法律人才效应,“以点带面”促进了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势互补。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提升政治站位,突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讲政治、顾大局、善管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地见效。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按季召开,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
2.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依法治税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