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09:5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法治任务措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法治税务,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一、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思想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税务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从思想上增强税收法治观念,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强化依法治税,坚守法治信仰,坚定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示范引领,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守职尽责,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和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收入均衡性和退税及时性的监控,强化收入分析,严把收入质量关,服务和推动淮阴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2020年,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税收收入质量监控,按月召开收入分析会,充分运用总量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做好对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区重特大项目的跟踪分析,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全年,在减税降费大形势、大背景下,累计实现入库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总计521140万元,同比下降2.0%;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206万元,同比下降1.7%,仍为淮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力支撑。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落实先征后返、出口退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持、注入新鲜血液,不断涵养税源、扩大税基,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壮大。2020年共为445户(次)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7142万元;全区小微企业税收享受增值税优惠9752万元;13户纳税人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近2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面达到100%。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实现减税降费9.1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62亿元、税收6.53亿元(办理各类退税5.73亿,其中办理各类增值税留抵退税5.03亿);完成958户(次)纳税人多缴税金清理工作;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7户(次),合计退税4.13亿元。三是积极应对疫情防控。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的要求,积极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实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近1200万元;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4300多万元;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减免增值税2700多万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征管措施,上报省局延期缴纳税款55户次,延期缴纳税款近2053万元;核准296户次企业延期申报。四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宣传“非接触式”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办税提醒;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淮阴税收工作实际,完善区局《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专项考评办法》,加强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考评,促进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主动服务民生办好实事,在颐和花园、御花园设立办税点,打通“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优质快速便捷纳税服务,为近1500户(次)纳税人办理了相关业务,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年初邮寄“两封信”,主动向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帮办服务工作专班了解涉税需求,告知“我们能做什么”,了解“需要我们做什么”,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得到了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完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制度。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开展税收执法质量控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执法质量监控指标,修订税收执法质量控制制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打造规范有序、稳定健康的税收秩序。实施“两层架构、三维监督”,即从税务分局、区局两个层级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进行质量控制,实现税务分局自我监督、机关业务股室复核监督、纪检部门职能监督。建立税务分局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纠错机制,实现税务执法质量控制全覆盖;机关业务股室抽查复核监督机制,发现问题督促税务分局整改纠错,规范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全局性的决策事项、税收执法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人事任免和奖惩以及对税务机关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进行决策。在决策前,按照程序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在决策中,能够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审议;在决策后,能够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的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编制区局、分局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适时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税费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服务人员信息以及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按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2020年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1573条,行政处罚数量47条,公示执法人员数量91人。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事项,落实审核责任。法制部门作为法制审核主体,严格按照确定的审核事项,落实法制审核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在法制审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2020年通过金三系统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1条。通过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税务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税收执法活动,执法的严谨性、规范性明显提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发挥督查内审的职能,强化对权力监督。一是利用好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区局的延伸审计和省市局检查等,做好相关疑点数据核实、整改;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开展税收收入质量、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违规设置建筑业门槛增加企业负担问题自查等工作;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省市局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税务人员存在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执法责任追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区局、分局的权责清单中列明了法律救济渠道,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进一步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2020年未发生因税务执法引发的复议应诉案件纠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指导思想,坚持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承办、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体系,依法有序开展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局考评指标,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增强税收法治观念,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复工复产等主题,不断提升宣传层级,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全区税务系统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利用多种途径认真做好个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退税、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疫情防控等税费新政的宣传辅导,精准开展减税降费辅导纳税人8000人次,举办专题辅导15场次,开展涉税需求调查1300人次,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法律咨询900个。依托“法律六进”、纳税人大学堂、 “12·4”国家宪法日等载体,集中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一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系统联动宣讲机制,借助征纳沟通平台、报纸、微信、微博、QQ等载体广泛宣传。同时,采用纳税人大学堂现场培训、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前往重点单位、行业,面对面讲政策、讲案例。二是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为丁集镇五里九年制学校三年2班45名小学生讲授税法。三是为淮阴区50余名帮办服务工作专班人员讲授税收政策,让他们了解税收政策,更好地做好帮办服务。优化税收法治宣传形式,推动纳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线上线下各类要素集成,提供智能咨询、在线咨询、在线培训、网上办税指导、涉税个性需求解决等5大服务功能,为广大纳税人尤其是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了“非接触式”税费政策咨询渠道。进一步提升12366及特服号服务水平,注重强化12366及特服号咨询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服务规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专设法制股,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工作。建立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今年以来区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一般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先后开展了6个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先后派员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全省税务系统政策法规业务骨干培训,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各类视频培训,组织了3次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加强对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区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目前区局具备“三师”(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税务干部共有32人,其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律师资格的有4人。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纪党规,及时掌握“两准则、四条例”等新规定、新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确行止界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廉自守、廉洁从税。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区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落实省、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及区委关于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等。同时,成立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二、下一步税收法治工作计划及相应措施
2021年,淮阴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继续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奋力推动税务事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一是强化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培育依法行政制度文化,营造税收法治建设文化氛围。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税收法治建设参与度。积极探索地方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以“新税务 新服务”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完善“同口径、宽渠道、多形式”的税收宣传体系,紧盯重要事项、关键时点、敏感环节,正面引导、及时回应,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履行的税收义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新征管体系为依托,全面贯彻落实新的征管业务规范和征管事项清单 ,按照省局征管岗责、征管机制和征管流程,切实做到在事项清单内管事,在岗责规范内尽责,在流程标准内履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显著提高税收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四是完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正确履行税收工作职责,完善以两层架构三维监督为核心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发现执法过错行为,严格执行总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考核挂钩。
五是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对公职律师采取团队作业模式,根据公职律师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等,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协助法制部门对复议应诉案件的案情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加强司法与税收执法合作,借力法院法官、法律专家等对税收执法进行司法指导;选派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到法院跟班学习,或参与出庭应诉,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