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3:42 | 来源: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苏州市局和地方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以推进税费同管、征管体制持续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为重点,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法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收入。严格依法征税,确保收入质量。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开展收入信息监控,坚决防范组织收入风险。2020年,入库组织收入120.18亿元,同比下降4.59%。其中,税收收入117.29亿元,下降4.61%;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82亿元,下降7.76%。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局“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的要求,将其作为工作主题抓紧抓实。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2020年1至10月,共减免税费16.6亿元。共落实253户高新企业的加计扣除总额13.33亿元。疫情期间,积极推行“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采用短信、QQ群、微信等方式,分批次为4600余户小微企业、5400余户小规模纳税人、12000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尤其是个税汇缴期间,个税新政减税覆盖面广,要求高、时间紧,全局抽调的20名网格员1个月内累计加班17次,完成汇缴10.4万人,汇算完成率73.30%,列全市14个县级局第6;共完成6.07万名自然人2757万元退税,退税申请率89.93%,退税审批完成率100%。
征管监管不断深化。深入落实省局新征管体系配套文件、职责清单和工作规程,完成金税三期并库运行,调整内设机构的职责划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规范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完善纳税服务相关机制,基本实现税收征管事项、征管流程、岗责体系、征管机制、征管方式等规范统一,初步形成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新体系。落实省局加强税收监管“60条意见”。做好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2万余户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发布工作。建立外部门协同共治机制,联合开展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社保费缴费咨询业务流转和衔接机制、制定社保费征管系统切换应急预案等,努力形成共治合力。加强执法督察与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方案》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加强税务干部执法纪律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税收执法环境。
营商环境更为优化。认真落实税收监管和优化服务并举的要求,多方位优化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着力简化税务注销程序、减免退税程序,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精简退税资料,压缩办理时间,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2020年,疫情期间复工初期,成立“抗疫生产纳税服务团队”,推送辅导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提醒企业积极争取将产品列入《江苏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助力企业复产扩能。面向重点税源、困难行业企业共发出120份“企业复工需求与困难调研”,疫情缓冲后专题召开服装行业企业座谈会,深入经开区党政部门、企业、社区走访调研,对收集到的5个方面30条意见建议逐一答复。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政策落实责任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晓、充分享受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质量,保证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总局、省局、市局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核,对照清单明确的事项、主体、内容、路径公示执法信息,2020年度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181件,行政处罚公开25件。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执法记录数据存储的硬件支撑,对税务执法过程进行留痕管理,2020年度已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12.5G。抓好法制审核,规范法制审核信息化流程,明确事项标准,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0年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件。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及疫情期间总局、省局相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税法的权威性,持续优化税务法治环境,税务执法规范性显著增强。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内控管理部门和主责部门凝聚内控合力,分工合作,补充完善内控专项制度。
强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在2020年开展的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增值税发票风险排查、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回头看”、各级督察巡察等各项监督工作中,对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确定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各项权利,努力把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工作实际。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各种培训、会议,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学习。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会议会前坚持开展学法活动。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税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设新时代法治型党组织。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税务部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日常税收工作之中。突出宣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增强税法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信用建设促税法遵从。主动融入政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做好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培养内部法律人才,聘用内部公职律师参与重大事项法制审核,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顾问队伍。
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三项制度等培训,通过组织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法治培训,开展案例交流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规范执法水平,着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法、崇尚学法、坚持学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以“我是税务主讲人”“税收业务大讲堂”“税务文化讲座”为主题的“三个系列”培训,积极推广“学习兴税”平台,参加“数字人事”业务能力升级考试,以及参加省局、市局“防疫情、保发展”为主题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4名干部参加市局比武活动,7名税务人员参加“三师”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提升政治站位,突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讲政治、顾大局、善管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省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本系统落地见效。强化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的统领作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按季召开,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方案等重要制度规则。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托日臻完善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将税收法治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税收法治建设快步前行。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