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6:46访问次数:来源: 滨海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和总局、省市局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以规范和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高全局税务干部执法素质和依法纳税遵从度,为实现滨海税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依法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指导、参与重大税收执法活动。

三是加强依法治税工作体制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局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的相关要求,配齐配强法治专门机构力量,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

四是细化分解依法治税工作任务。根据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及省、市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确保依法治税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五是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均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安排从事执法活动;精心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采取集中培训、跟踪管理等方式,周密做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为参考人员创造良好学习氛围。依托“青蓝工程”平台,以导师制为模式,对新入职公务员实行“一对一”传帮带,促进新入职公务员健康成长。

六是不断完善外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遴选方式继续外聘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县局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示范带动全系统上下“主动学”。县局党委中心组率先垂范,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全年围绕统筹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民法典》等内容组织开展县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活动;坚持研讨交流,县局领导定期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挂钩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开展座谈交流,在深化学习中见效果。

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全年组织93名业务骨干分两批次赴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和扬州大学开展涉税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全县税务系统263名党员干部参加“江苏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和289名干部参加《民法典》知识测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向纳税人进行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培训。4月底,在县电视台演播厅成功举办了全县税务系统“三项制度知识竞赛”,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推进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宣传,先后在央视《晚间新闻》、央广网、经济日报客户端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0篇次。在全县县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比工作中,我局考核结果为综合排名第一,是唯一的优秀等次单位。

四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创新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发挥税务机关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诚信纳税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五是推进税收社会共治格局。积极推进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等16个单位开展综合治税,不断提升综合治税水平。

六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总局《实施办法》中的公示事项清单,将各项工作任务按分局、股室进行分解,并落实各单位制作好的公示内容,经办公室审核后公示。2020年度,全局累计公示包括税收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服务窗口全部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等内容的欠税信息3380条、税务行政许可决定2501条、一般行政处罚决定37条等信息。

七是规范涉税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县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依申请公开涉税信息3次。

(三)依法履行职能,提高征管质效

一是严格依法征收税费。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四个坚决”、“四个不放松”要求,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年度全县税务系统累计入库各项税费收入49.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0.63亿元,非税收入19.07亿元。入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6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财力保障。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定不移担当起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政策主攻手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地,年度减税2.09亿元。及时向上级局反馈政策执行发现的问题,全年向上级局报送关于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意见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1篇。全年出口退税1.22亿元、先征后退0.83亿元、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6亿元。

三是推行执法清单管理。积极编制县局和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认真执行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项清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事项清单(试行)”等制度规定。

四是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全年累计办理92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全部实现“零超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税收执法

一是加强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通过集中培训、考试巩固等措施,促进税收执法人员对《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通过法制员审核制度实施,逐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全年实施税务行政处罚731件,其中一般处罚37件、简易处罚694件。

二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省、市局相关规定,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点对重大执法决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依据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严格落实上级局明确的法制审核范围、送审材料、审核重点、审核层级等。建立法制审核争议解决机制。

三是规范税收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在税务约谈(询问)室、查账室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基础上,派发20台执法记录仪供税务人员到纳税人经营场所开展税收执法时使用,完善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执法内容统一刻录成光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实行“一户式”集中归档。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有效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政策在全县生根落地;对总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送的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异常指标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整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局、审计部门组织对我局的督察审计工作;认真组织对县法院的2个司法建议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函。

五是加大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人员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全年共对1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10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责令待岗”1人次。

(五)完善权利救济,积极应对复议诉讼

一是主动在县局网站公布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表达和协商沟通渠道,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手段化解征纳争议纠纷。三是注重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法制牵头,分工负责”的原则,推进应诉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开展。年内应对1户纳税人诉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详细案,我局一、二审都胜诉。

二、2020年法治建设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存在断层现象;二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税务执法人员业务操作技能还不够强;三是存在个别自然人或个体户行政诉讼现象,主要原因是宣传解释、沟通协调工作做的不到位。

三、2021年法治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对照《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

(二)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关于落实全面推行税务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总局相关办法、清单、指引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加强执行情况跟踪调研,对推行效果进行适时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三项制度”运行实效。创新“三项制度”制度学习培训,适时组织“三项制度”现场观摩评比等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

重点加强对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搭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使用平台,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为推进我局法治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正确引导,鼓励报考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加强税收法制工作学习交流

进一步深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法交流;创新党委中心组学习方式,通过主要领导领学,邀请专家学者宣讲、集体交流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人员的税收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认真组织县局内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到外单位去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年内组织面向全县税务系统人员的涉税法律、法规等知识专题学习和考试竞赛活动。

(五)提升复议诉讼工作应对能力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县局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岗位人员的培养,强化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团队化建设,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狠抓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报送工作,重点围绕确保国家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政策的贯彻执行,及时向上级局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意见;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确定性问题,认真组织处理,县局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级局请示处理。

(七)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力度

依托内部控制平台,强化执法风险数据核查整改工作;除做好上级局规定动作以外,重点组织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情况进行1次督察工作;严格对税收执法过错人员进行税收执法责任追究。

(八)严格进行税收执法质效考核

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考核,积极配合上级局探索并实施试错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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