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拟实施泰州市税务局生态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4:3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拟实施泰州市税务局生态停车场工程,现对泰州市税务局生态停车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泰州市税务局生态停车场工程

2.招标范围:停车场(含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建设及充电桩运营维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3.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4.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资格(提供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名录的通知);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时间安排:

1.该项目公告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

2.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凭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工本费:300元/份,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B座第9层(华强代理)

五、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23-86889813

2.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女士   电 话:0523-86982663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并携带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携带承诺书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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