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姑苏区车辆购置税、涉房交易税费办税服务场所运行管理职责的公告(苏州税公告〔2021〕1号)
| 发布时间:2021-03-30 09:4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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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市区办税服务场所一体化建设水平,自2021年4月1日起,姑苏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涉房交易税费办税服务场所的运行管理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调整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15031;江苏省苏州市养育巷188号,邮编215002。涉房交易税费征收点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邮编215002。办税服务电话0512-9688873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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