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3-31 09:32 | 来源:江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0年,江宁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立足基层机关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较好完成年度各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区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季度召开小组例会,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并列入政绩考核。2020年区局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二)强化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一是把握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民法典》和各类税收法律法规,利用中心组学习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素养。二是突出学用结合,构建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把法治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开展中心组学法3次,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4次,开展全员脱产轮训1次,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培训十余次。
(三)加强税收法制队伍建设。一是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区局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7人,公职律师2人。二是鼓励干部提升综合技能,“三师”资格达51人,占比20.4%。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对减税降费任务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落实监察督导,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到点验收,有力保证了减税降费政策的精准落实。对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到具体人员,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力度、速度、精度。2020年1-11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53684.13万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49379.31万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104304.82万元。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我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中涉及税务部门的三大领域16个事项,大力推行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发票线上领用、注销业务当场办结等服务,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平均办理时长0.5个工作日,注销业务当场办结率超97%。特服号人工接听量13.39万条,接通率为94.88%。持续推进“一厅通办”“一键咨询”、容缺受理,加强“税邮合作”“银税互动”,积极打造办税服务厅“升级版”。
(三)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将“减税降费”主题工作贯穿始终,认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登堂入室、走街串巷”,根据不同受众的个性化需求,定制宣传培训方案。录制上传政策讲解视频,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在征纳沟通平台掌握新政,形成强大税宣合力。全年围绕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及“非接触式”办税等重点内容开展线上直播宣讲2场,线下宣传5场,通过数字化税企服务平台推送纳税人学堂94期,录制的5期惠企政策“云课堂”在江宁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并在全媒体平台发布。“惠课堂”等系列视频实现连载,税收知识有奖问答Vlog和“诚信爱宁”等多期视频引得数万人次“在线围观”,成为“爆款”产品。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70余篇次,其中35篇次稿件被省局、总局微信微博、央视频、中国税务报等媒体报道。
三、持续加强税收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按照江宁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二)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大程度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区局党委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商定区局重大事项;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开支等方面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科学、公平、公正。2020年区局审议重大税收执法事项4项。
(三)有序推行“三项制度”。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在区局税收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坚决杜绝税收执法工作中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现象,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税收执法社会满意度持续提高。编写发布“三项制度”应知应会手册,专门组织3次工作培训,在全局营造制度氛围,培训工作内容;通过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公示并及时维护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督救济等14项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市局网站发布更新欠税公告等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4条,编制公示区局及派出机构权责清单,让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权力“看得到、读得懂、能参与、便监督”;建成标准化约谈室4个,采购配置4台执法记录仪,累计收录3类事项109户次执法全过程视频,使税收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按期审核通过1户次企业较大数额罚款,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有效规避执法风险;建立“三项制度”工作联系人制度,编制区局行政执法记录仪、约谈室使用规范,建立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存储管理制度,形成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体系,确保区局“三项制度”工作体系化、严落实。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信用黑名单。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机关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区局全面梳理权责事项,依法界定部门岗位、职责权限并以清单方式列举和图解,并对外公示。落实信用黑名单制度,对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信用管理部门网站、省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组织开展多场行政处罚专题业务培训,加强日常辅导,强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杜绝“选择性”“随意性”执法。制作文书模板,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文书中“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清情理”。2020年区局共完成1076户次的行政处罚,其中一般处罚223户次,简易处罚853户次。统一疫情期间行政处罚口径,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缴纳罚款有特别困难的,可视情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2020年累计由于疫情原因免予处罚5968户次,经合议减免罚款3户次。
(三)依法查处税务违法举报案件。严密受理初核、部门检查、法制复核“三线把关”质量审核体系,着重把握好“证据、政策、程序、性质”四个关键事项,提高案件查处质量,降低执法风险。本年累计受理18件,其中:市局举报中心转办案件8件,区局自行受理检举案件10件(有5起涉嫌偷税已转交市局稽查局查处),本年交由各税源科所查处案件13件,查结13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党内执纪监督。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局纪检组监督职能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职务与职级并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题工作的监督;强化“四风”问题、税收执法服务中的权力寻租问题、“八小时”以外监督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全面深化税务执法监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内控平台应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执法过程责任追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0年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累计调查核实疑点数据8批次607条;全年各类督察、检查共核实疑点数据6840条。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不断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件,出庭应诉比例达100%。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受理上告、结果汇报、年度结报工作,主动接受复议诉讼案件层级监督。2020年累计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已收到一审裁定1件,二审裁定1件,结果均为税务机关胜诉。
(二)持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及时总结汇报复议诉讼工作中暴露出的风险问题,并提出法制建议,达到“应对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2020年以来累计应对行政复议案件2起,复议结果均为维持。
(三)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设置集中受理工单专岗,确保接到纳税人诉求及时受理,对矛盾纠纷和突发问题及时响应,根据管辖范围和诉求内容及时转派,各相关部门间统一协调、跟踪化解,有效延伸纳税服务,不断提升办理质效。2020年累计受理并答复投诉1618件,12345热线工作综合满意率达到99.70%。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20年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6796条。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