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09:20 访问次数: 来源:江北新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江北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与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并对照《江北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紧紧围绕“两区一平台”战略定位,积极探索税收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创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完善税收治理体系,为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加强收入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统筹疫情防控,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王军局长“四力”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落细抗疫扶企税费政策。强化政治站位,加强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主动征集意见,加强政策辅导,做到紧盯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应知尽享。

(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审批改革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全年共办理最高开票限额、延期申报等行政许可12606件。落实市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严格按照有关公告要求收取相关资料,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强化监督制约。在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区局和5个派出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五)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推进示范点建设。结合江北新区税费征管实际,制定《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推进示范点建设方案》,完成了征管系统人员岗位和权限调整、税源管理机构责任区域范围切换、系统切换数据验证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二、积极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筑牢依法行政制度基础。根据省局、市局统一要求,实施“1+N”部署,做到用“1个方案”明晰职责、统筹推进,用“N 张清单”强化落实,用“N 个审核”严格把关,用“N 个指标”强化考核,全面完成5大类15小类31项47个具体任务,并扎实做好持续推进和跟踪管理,坚持从制度层面规范,用任务清单持续深化,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到位,夯实了依法治税制度基础。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采集发布到位。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全面采集发布,明确持续落实要求,在政策法规库、办税服务指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相关信息自动链接门户网站相关查询栏目的基础上,在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事项信息,并持续做好公示平台以外事项跟踪管理。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更加规范。为基层执法单位全面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完成3间约谈室建设,并根据执法记录仪与约谈室的使用情况,发布《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模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和《约谈室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开展专项培训,明确记录管理,加强督促提醒,做到清单内事项应录尽录。三是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配备审核人员12人,占比达5.43%,并成立了区局法制审核委员会,完善了审核流程和表证单书,做到了严格审核主体,严密执法程序,严肃审核责任,确保区局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强化合法合规审核,集中清理动态管理。区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制发的公文以及上次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决策。规范落实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则》。

(二)健全分级分类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和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和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平台实施分类分层开展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积极落实“长三角”新规。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1201件。主要集中在未按期进行申报、丢失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罚数量下降了67.7%,处罚金额下降了75.7%。

(二)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对50700多户企业纳税人评定了A、B、M、C、D纳税信用级别。通过分析研判和核实,及时调整不当扣分,完成重点税源户、潜在争议点户的评价复核,通过信用补、复评调整16户企业等级,较好地完成了对纳税人的信用修复。同时,对2020年以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并对其采取直接判定为D级的惩戒措施。

(三)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进网上办税。优化企业开办手续,实现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提速0.5个工作日办结,平均办理时间仅为21分钟;压缩涉税审核事项办理时间,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核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服务效能。推进“智能化+网格化”,全年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现场服务11.6万户次,平均等候时长为0.8分钟、等候超时率为0;非接触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线上领用发票率94%以上,办理新办套餐7117户次;发票智能审核占比达到92%,同时积极应用纳税服务质效监测系统和“好差评”,逐户对评价不满意的纳税人进行有效回访,促进纳税服务的持续改进。

(四)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支持自贸区发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支持南京片区发展实施五项优化税收服务、试行包容审慎监管举措》,优化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业务办理,实施增值税专票百万元限额“先审批后调查”,推进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两无一免”退税审批。完善税收风险应对管理方式,依法加强权益保障,试行《南京片区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学法轻罚免罚办法》,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试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机制,制定《税收服务容缺受理制度》《“信用+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相应办税指南等制度,发布6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55户纳税人通过容缺制度办理了申报类、信息查询类、税务迁出、变更登记等涉税事项,即办注销全部当日办结。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和执法风险防控。一是纪检监察方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执法监督纪律红线,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二是督察内审方面,全面实现助力区局内部控制能力提升管理、顺利推进落实嵌入式督审模式和目标、优化完善综合型督审风险防范性网络体系、积极夯实督审职能组织生态环境建设,进而全面主动融入区局组织系统“1+3+N”大监督格局构建。三是建立纪检联络员制度。制定《纪检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配备纪检联络员开展内部监督,编发《巡查通报》,通报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警钟长鸣,收到良好效果,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在区局得以切实完成。

(二)夯实内控管理基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以数据化管理为支撑,认真落实和配合各级、各类层级(专项)督察(督查)、检查(含回头看)和审计工作,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规范应对复议诉讼,健全纠纷化解机制。2020年应对1件被申请复议案件与1件行政诉讼案件(两审),复议获市局维持,二审因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作撤诉处理。同时,牵头或协助多起信息公开和涉税争议处置,促进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二)妥善处理各类诉求,综合满意率上升。2020年,区局收到各渠道诉求工单比去年同比下降4%。12345政务热线综合满意率98.4%,满意度、及时联系率等考核指标均达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按期办结率、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下降率等考核指标均达标。全年处理来信来访13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设置AB岗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报送及实时更新等工作。以“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为原则,梳理各项政务公开事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二)严格绩效考核,加强公开信息涉密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项程序,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在绩效考核中进行考评,避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象发生。

(三)构建协同体系,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有序推进纳税信用公开,深化“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创新,及时对外公布“三连A”纳税人名单,协同构建纳税信用体系。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发放宣传资料,推动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二是依法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三是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电话信息。

(四)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办结各类依申请公开。2020年,区局不断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力度,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按时答复3件。

八、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一)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崇敬宪法法律,自觉做到知法懂法、执法有据。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学习季”活动,设计十项培训课程和六项系列练兵比武活动,邀请省市委党校教授、税校资深老师、市局专家能手等开展系列培训,同时发挥区局兼职教师和青年业务骨干作用,鼓励大家“走上台”,传授工作经验,开展业务辅导。2020年共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各类专题培训25场,培训2254人次,合计9016学时,全局人均达到32.91学时。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法制机构,配强专业队伍。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区局有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7人,占全局干部总数的6.18%。法制部门配备干部6名,平均年龄32岁,全部为法律专业毕业,其中5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二)加强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禁无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执法辅助人员从事关键执法环节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区局有系统公职律师3人,系统法律顾问1人,区局法律顾问2人。其中,法制部门配备公职律师1人,区局法律顾问2人。区局有效利用了专业团队的优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参与到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与决定的审议、重大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当中,并发挥了关键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修订和完善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式发文。

(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局党委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全年共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总揽依法治税工作决策,审议通过《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方案》、区局及各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区局税务管理类内部文件清理结果,听取并审议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变动情况报告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的报告等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依法治税工作,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2021年区局法治工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部署,坚持、加强和巩固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着力提升综合税政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建设质效,着力构建纵合横通互联、社会协同共治的依法治税格局,全面推进区局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一体推进区局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抗疫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减税降费抗疫政策落实工作统筹,明确数据统计职责、口径和汇总整理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团队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税收政策系统性宣讲工作。三是纵深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评估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和流程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执法信息记录评查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四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契机,以总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工作要求为指引,进一步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细化落实5项改革任务,着力转变税务执法理念,推进说理式文书全面涵盖税务主要执法事项,尝试建立税院联运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探索政策反馈平台对外公开,对争议涉税政策适用性问题进行规范性答复。五是全面加强税收政策制度建设。严格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业务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六是全面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民法典的施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为契机,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三项制度等专题培训,开展模拟听证和行政复议活动。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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