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友情提醒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docx
附件2 江苏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