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1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
| 发布时间:2021-04-15 16:08 |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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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1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非执法性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纳税人与税务局信息交互所涉及的各类系统培训、辅导服务,以及税务局端后台相关系统的支撑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个方面: 1、热线电话服务:通过电话提供专线电话服务。主要包括纳税人问题解答、服务质量回访、服务需求调研等。其中问题解答涉及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政策、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申报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江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等。 2、在线咨询服务:通过省局网站的在线咨询窗口,解答纳税人通过在线或留言提出的涉税问题。解决问题时涉及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政策、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申报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江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等。 3、网络远程服务:通过网络远程解决纳税人端电脑软件和信息系统操作问题。涉及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申报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江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等。 4、用户投诉。提供专人对接,供采购方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根据投诉进行调查或改进,并及时通知采购方。 5、培训服务:通过服务人员现场提供涉及与纳税人信息交互相关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服务,培训对象包括相关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具体培训安排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服务方式: 热线电话服务、网络远程、纳税人端涉税培训等。 (三)人员要求: 1、服务单位成交后需建立本地服务团队。 2、驻场服务人员10名。 3、服务团队中要求1名须具备计算机类或管理类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余均须具备财会类本科以上学历。服务团队人员均需了解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和财务报表分析;具有两年以上财税服务经验,熟悉财务、税收知识;要求熟悉省网上税务局等全部网上涉税业务,例如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申报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江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税务Ukey使用等。具有对这些系统的操作经验,能够熟练解决业务、技术和操作上的相关问题。 4、普通话无明显地方口音、表达流利;具备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工作中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诚恳、周到服务;具有计算机操作基础,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 6、服务人员要遵守采购方的劳动考勤纪律,设备、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指导及考核,做好本职工作。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20 | 2021年5月 | 服务时间:一年(暂定: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