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4-07 15:1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4月1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并以此作为全国第30个税收宣传月江苏启动仪式。省局侍鹏局长出席并发布新闻,对江苏“春风行动”10大类35项111条措施进行了现场解读。省局周柏柯副局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魏赟: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大家可能注意到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政策。

今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宣传月主题是“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围绕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省税务局将大力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税务局负责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是:省税务局侍鹏局长、周柏柯副局长,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张姝菲处长、纳税服务处陈日生处长、国际税收处尹晓宇处长、货物劳务税处奚斐副处长、企业所得税处林晓岚副处长、社会保险费处段兵副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省税务局侍鹏局长发布新闻。

侍鹏: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向全省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朋友们致敬!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任务,始终锚定省委娄勤俭书记提出的“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目标不动摇,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推动全省税收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特别是在2020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六稳”“六保”,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尽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初,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12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率先推出“非接触式”办税,采取缓、减、免、退等方式,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在2020年实现各项税费收入1.84万亿的基础上,新增减税降费2565亿元,仅社保费一项就减免1720亿元。全省九成以上企业享受了税费优惠,制造业减税降费规模最大,占比超过三成;中小企业获益最多,占比超过八成;民营企业受益最明显,占比超过60%。先后5次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为全省4万多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为近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通过 “税银互动”,帮助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贷款1800多亿元,惠及企业27万多户次、自然人31万多人次;全省98%的税费业务具备线上办理功能,92%的发票实现线上申领,出口退税无纸化覆盖面达99%,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申请开办到申领发票不到半天即可办结,去年全省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达到115万户,同比增长29%。这些措施有力支持了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今年是全国连续第8年开展“春风行动”,主题是“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我省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部署,把省委娄勤俭书记提出的“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和吴政隆省长提出的“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目标,推出10大类35项111条措施。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十个全面”:

一是全面响应群众诉求。坚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导向,推出问民意、快响应、促互动、优评价措施,不断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看待、分析和改进税费业务。

二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精准直达市场主体,通过广泛宣传、精准推送、优化流程,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快办快享。

三是全面提升办税体验。牢固树立“便利度就是满意度、体验感就是获得感”的理念,进一步精简事项、精简资料、精简流程,优化“线上办、一次办、马上办”,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有获得感。

四是全面解决涉税难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定制服务,满足特殊人群、小微企业、大企业、自然人个性化需求,同时创新服务管理措施,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发展。

五是全面体现执法温度。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广“首违不罚”,充分运用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进征收成本不断降低,促进税法遵从不断提升。

六是全面提升执法质效。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严肃查处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等行为。

七是全面推进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更大范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资料信息的重复报送,推动“一件事”改革和更多事项“一网通办”。

八是全面推进合作联办。将税收治理纳入社会化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融入政务服务,深化税费协同共治。

九是全面落实合作共赢。从国内国际双循环大局出发,推出服务境外投资等多项措施,助力江苏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服务外资外贸健康发展,促进国际合作互利共赢。

十是全面激励诚信纳税。将纳税信用作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出完善评价机制、深化结果应用等措施,积极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上述“十个全面”既是对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要求在江苏的细化和拓展,又是对2021年江苏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响应与落实。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春风行动”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为民便民办实事。将“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突出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积极响应中央精神、顺应改革要求、呼应群众诉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二是突出优化方式促改革。将“春风行动”作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贡献。

三是突出提升服务助发展。将“春风行动”作为服务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服务新格局,在“一体化”进程中既突出协同更“比学赶超”,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让江苏市场主体享受到更具竞争优势的制度红利。

四是突出巩固拓展求创新。将“春风行动”作为全省高质量建设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的重要抓手,继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持续夯实优化利企便民举措,进一步放大最佳体验区品牌效应,以钉钉子的精神,一年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助力江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全国税务系统将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这次发布会也正式启动了江苏税收宣传月活动。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和对税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切实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尽心尽力服务改革发展,以便民办税的优质春风,最佳体验区的建设成效,以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谢谢大家!

魏赟:谢谢侍局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中新社记者:各位领导好,想请问一下上周李克强总理来江苏考察,第一站就在常州与多家企业就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进行“站谈”。我们注意到,此前一天,总理刚刚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这一政策实施方案,由此可见足见总理对这一政策的重视、落实的关切。想请问一下林处长,江苏是制造业大省,这项惠企政策,将给江苏制造业带来怎样的利好?江苏税务部门将怎样尽快落实这一政策?谢谢。

林晓岚: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提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单的说就是在企业实际发生研发支出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多扣除一部分,所以研发投入越多,扣除的就越多,企业交的税就相应越少,对企业来说就是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这一制度性安排目的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促进企业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将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这项政策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以来力度最大的一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企业按75%加计扣除再延长三年,也就是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二是将制造业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支出,在税前就可以扣200万元。三是享受优惠的时点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前至当年10月预缴时就可以享受。正如总理所说的,就是通过税收优惠、市场化的办法,公平普惠地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项制度性安排,目的就是给市场主体一个稳定预期,增强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的动力,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我省是制造业大省,应该说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2020年,全省预计将有近5万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达到1760亿元,折合减税约440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有3万多户享受,折合减税320多亿元。新政扩围后,预计2021年度全省将有6万多户的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折合减税540亿元左右,新增减税超过100亿元。其中,制造业将有近4万户企业享受,折合减税400亿元左右。作为制造业大省,这项政策的落地施行,无疑为江苏企业带来“看得见”的利好,以及“看不见”的创新动力和信心。

为了确保这项好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我们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对象,自动精准推送,实时跟踪监测,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做到应知尽知。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户,鼓励企业尽早享受优惠,由“次年享受、一年一次”变为“当年享受,一年两次”,对以前年度未享受的,给予最长三年追溯享受,做到应享尽享。同时加快审核速度,提高服务效率,确保企业快办快享,有效节约现金流,增强企业的便利感和获得感。谢谢。

中国江苏网记者:想请问一下国际税收处的尹处长,江苏是开放型经济大省,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请问今年的“春风行动”在这方面有哪些措施?谢谢。

尹晓宇:感谢您的提问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引进来”“走出去”是税务部门服务经济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一直以来,江苏税务部门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税收征管合作,在江苏税务官网上也专门开辟了“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的栏目,为纳税人提供各种境外税收资讯,包括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的税收制度、税种、税率和征管举措等,大家有兴趣或有需要的,可以到网上去看一下。

在吸引外资方面,我们积极落实外商利润再投资暂不征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外商用境内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不管是投资在本企业还是投资到其他居民企业,这部分利润对应的股息预提税都暂不征收,从而对鼓励外商再投资起到积极作用。我这里有个数据,2020年江苏执行这项政策成效非常显著,吸引外商再投资金额300亿元,居全国第一。

今年“春风行动”我们的服务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服务境外投资。包括总局推出预约定价安排简化程序后,我们将积极实行;企业发生跨境涉税争议,我们尽可能提供快速解决通道;编写《“走出去”境外投资常见涉税问题及风险提醒指南》,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辅导,为纳税人境外投资提供税收服务。

二是落实税收协定。这个是双向的,一方面是针对“引进来”的非居民,落实税收协定备案改备查的做法,提高他们在我国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2020年全省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的减免税已经占到已征税款的21%,可见协定的优惠力度是相当大的。同时我们也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的开具工作,帮助“走出去”纳税人到境外去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三是便利国际遵从。我们将持续了解疫情影响后,跨国公司在价值链调整和转让定价等问题上的新变化,只要是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我们会尽量提供有利于企业跨境经营的国际税收处理意见。同时在电子税务局中,进一步优化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功能,提升纳税人在线业务办理的便利度。

四是简化办理程序。比如落实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比如落实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简化流程等等,尽可能提高纳税人办税的简便度。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现代快报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比如,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从10万元调到15万元。我想请问,这项政策对江苏中小企业将带来什么样的利好?

奚斐:谢谢您的提问。起征点的提高和征收率的减低,将直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就业。

刚才您说到的起征点提高的这项政策,受益群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包括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样的纳税人,我省有近450万户,数量众多,所以这项政策的覆盖面很大。

征税起征点提高这项政策实际上是对2019年已推出政策的进一步调整,调整之后它的优惠力度会更加大。其实起征点政策早就有了,2019年从3万提到了10万,也就是说在一个申报期,比如某个月,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就要对全部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这项政策实施2年以来,我省将近450万小规模纳税人中,已有90%以上享受了这项优惠。

这次的政策调整,就是将月度免税的标准,从10万提高到了15万。大家也知道了,得到的最新消息,也就是从今天开始执行了,政策执行以后,我们预计了一下,全省将新增1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享受这项政策。

同时除了起征点政策以外,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说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为1%的政策,这是去年疫情期间推出的政策,今年继续延续执行到2021年年底。这样一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度的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可以全额享受免税政策,如果超过15万元,还可以享受到1%的较低增值税征收率的税收优惠。

为了落实好上述的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结合春风行动,辅导纳税人做好两件事情,一个是开好发票,第二个是准确申报,实现政策的“及时落实和精准落实”,确保纳税人能够应享尽享相关税收优惠。比如我们对小微企业将提供优惠智能服务,申报前智能提醒、申报中智能计算、申报后即时分析再监控,目的是确保小微企业能够100%享受政策。谢谢!

省广电总台记者:您好,我想问一下张处长,近期,中办国办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作出专门部署,能否介绍一下我省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张姝菲:谢谢您的提问和对“首违不罚”制度的关心。今年年初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了“首次违法可不处罚”的制度,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对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正如您刚才所说的,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也将“首违不罚”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江苏税务部门探索实施“首违不罚”时间已有比较长的时间。早在新机构设立前,原江苏省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在作了有益探索。2018年6月新机构成立后,江苏省税务局第一时间公告发布了《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其中就统一了全省税务系统“首违不罚”制度,有效增进了征纳之间的理解和互信,促进了税法遵从,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好评。新机构成立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实施"首违不罚"超过130万户次。

2020年,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江苏沪浙皖甬三省两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并于2020年8月1日起统一执行,这是税务系统首次制定并执行区域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这个清单主要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生频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包含如没有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等等18个事项。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发生了相关的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且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举个例子,比如纳税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一年内首次发生,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及时改正的,就可以免予处罚。所以“首违不罚”体现的是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在长三角区域统一“首违不罚”制度,也是税务工作“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形成统一的执法尺度,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税务总局近期明确,将公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10项内容,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税务部门将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并积极探索拓展涉税项目,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也更显温度。以上就是我的回答,谢谢。

江苏经济报记者:各位领导好,刚才侍局长介绍了,在今年推出的110条措施里,专门提到了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现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税务部门对此也推出了很多支持的举措,我想问一下陈处长,目前在这些支持方面已经取得了哪些进展?我们江苏税务部门在这其中主要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陈日生:感谢您的提问。由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长三角一体化大家都很关注,从2018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盯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主题词,陆续推出了16项税收服务的措施,以及10项征管举措,形成了税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10”的服务体系,长三角地区的三省两市税务局也迅速行动起来,加强沟通协作,在服务、征管、信息等方面加速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打造服务共同体,第二个是推动执法共同体,第三个是建立信息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就在长三角范围之内,我们目前已经有199项税收业务,实行最多跑一次,还有15项税收业务可以实现跨省通办,比如税务关系的迁移,以前跨省迁移是非常难的,现在就变得非常简单。还有很多税收事项的报验登记,像房产土地税源管理等可以做到无缝对接。二是推动执法共同体,三省两市共同区域在这个范围内的税收政策规范和统一,刚才张处长介绍的“首违不罚”清单这个制度,在全国影响很大。另外我们还统一了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标准,这个文件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市税务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第三个是建立信息共同体,当今社会信息的共享共用非常重要,三省两市税务局加大了这个区域范围内相关的税收经济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根据产业布局拓展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相关数据分析,为我们这个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了支持,所以企业非常欢迎。另外我们还探索关于纳税信用等级互相共享共认,也就是说在一个税务局定了这个企业的纳税等级以后,在整个长三角区域内各个税务局都认,为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方便。

江苏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重要的参与者和践行者,除了完成相关的规定动作以外,我们注重在智慧办税方面做了很多有效的探索,我们牵头制定了长三角一体化智慧办税的建设方案,并确定了一些规则,并率先在苏州吴江区建成了江苏第一个智慧办税区,进了智慧办税区就可以享受智能导税、智能填单、智能审核等各项业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体验者的体验感和意见建议,对体验区进行进一步的优化,特别是智能导税入选了全国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这个非常不容易,今年我们打算在全省推广这个智能导税。

今年江苏是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轮值牵头单位,我们江苏税务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扎扎实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拓展跨省通办这方面再下功夫,为区域内的经济主体带来更多的便利,谢谢。

江苏法治报记者:去年阶段性的社保费减免是减税降费的重中之重,我想请问一下段处长,今年的社保费政策是否延续,以及如何确保城乡居民及时方便的缴纳社保费?谢谢。

段兵:感谢您的提问和对社保民生事业的关注。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决策部署,切实降低企业社保负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2020年,我省共减免企业社保费1720亿元,占当年新增减税降费总额的68%。2021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退出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延续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将从今年4月底到期后延至2022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根据各地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实施降率。

目前我们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大概在1000万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大概在5000万左右,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后,面对这么面广量大的群体,提高这些群体的缴费便利度是我们税务部门的重点。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精细化服务,主动下沉到一线,通过调研、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城乡居民,特别是外出打工、自己缴费有困难(比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缴费需求,按照缴费便利化改革的要求,为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提供“就近办”、“随身办”、“主动办”服务,让城乡居民缴纳社保费更加便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线下”为缴费人提供多种选择,“就近”就能办。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的作用,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布置POS机,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方便的刷卡缴费。同时基层税务部门无缝对接地方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保障每一位城乡居民缴费人在碰到困难的时候,都可以找到网格联系税务人员加以解决。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与全省22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在全省13000余个银行网点提供缴费服务,这些网点遍布市、县、镇、村,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就近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并且实现了社保缴费业务的全省通办。

二是在“线上”同样提供了多元便利的缴费渠道,让城乡居民缴费实现“随身”便利办。通俗的来讲,只要有手机和网络,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政务APP、江苏税务APP和相关商业银行APP来快捷便利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也提供了商业银行签约扣款的缴费方式,只要缴费人和商业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商业银行就可以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定期从缴费人的账上扣款,完成缴费业务的办理。

三是对于缴费困难群体提供贴近式的主动服务,这些缴费困难群体可以委托亲朋好友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所有线上、线下渠道代为缴费;如果委托亲朋好友代为缴费存在困难的,可以由村居(社区)等代办点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缴费服务,实现缴费业务的兜底保障。谢谢。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想问一下周局长,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这项工作都有哪些亮点措施?谢谢。

周柏柯: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关注,也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江苏税收工作的支持。税务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离市场主体最近,为老百姓服务最直接,纳税人缴费人的感受也最深刻。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每年突出一个新主题,每年实现一次新跨越,累计推出37类156项564条创新服务和管理举措,有效推动了税收治理能力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的双提升。从刚才侍鹏局长发布的情况和各位处长回答的问题,我想记者朋友们能够感受到这项工作是亮点纷呈。

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们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这既是中央要求,也是改革所向、群众所想、基层所盼。我们重点围绕办税缴费难点堵点和痛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推出10大类111项便民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那么这个“实”如何来体现呢?就是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不断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具体措施就是:拓展线上办税,规范线下办税,大力开发移动办税。以税务人的“用心”,推动纳税服务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最终让纳税人缴费人“舒心”。

拓展线上办税,我们要做的是“网上办、不用跑”。比如,我们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推进税种要素的合并,逐步减少纳税人填报项目;推动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压缩填报时间;整合增值税、消费税主税种及附加税费申报内容,精简申报的资料和次数。再比如,进一步梳理关联度大、办理频率高的业务,升级新办企业开办登记与涉税事项“一表填报”、逾期申报和违章处理“一站办结”,加大力度推动注销清税、房产交易、社保缴费、国际税收等“套餐式”服务,推进业务事项“集成办”驶上快车道。同时,我们系统梳理“全程网上办”事项,对未能“全程网上办”事项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持续推动将线下服务向线上转移,逐步实现线上服务的“全覆盖”。

规范线下办税,我们要做的是“清单管、更规范”。首先,“办事不多跑”。严格执行我省税收征管职责清单和各项业务规程,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其次,“诉求有人听”。今年我们依托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开发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管理平台,精准获取纳税缴费人服务需求,以此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从而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升级服务规范、创新服务举措,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最后,“咨询有人答”。今年我们增加了30条中继线路,充分发挥全省12366人工及智能坐席规模效应,提升12366热线畅通性,进一步提高智能咨询准确率,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

大力开发移动办税,我们要做的是“掌上办、更便利”。今年,我们重点围绕自然人业务、发票业务等高频事项开发了江苏税务App,并已经在6个地市试点。目前车辆购置税、房产交易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等71项业务已实现移动端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移动办税事项范围,逐步推出个人代开房租发票、发票验旧领新、小规模纳税人一键“零申报”以及网签三方协议等功能,实现自然人业务、发票领用销业务“掌上办”,企业常用业务“随时办”。此外,我们还将依托纳税人身份数据,在App端引导纳税人优先通过线上、邮寄、自助等“非接触”方式办税,对确实需要到窗口办理的业务,通过事先的“画像”体检、表单智能填报、附报资料上传、办税厅点推荐、大厅无声叫号、文书在线推送、事项办结评价等功能,提供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办税引导服务,逐步实现办税服务厅的转型升级。

下一步,江苏税务将以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不断推出便利化服务措施,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我们为办税缴费便利化一直努力着,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征程中我们一直携手前行,江苏是全国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谢谢。

魏赟:谢谢周局长。记者朋友们,税收宣传月是整个4月份,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便民办税减税降费,为企业和居民带来实惠的各项措施,通过大家的报道尽可能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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