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3月份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宝应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清册(2021年3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