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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纳税争议处理评估服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14:21访问次数: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项目编号:HXZC-2021030060(招标文件编号:HXZC-2021030060)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纳税争议处理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8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45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1501、1502、1503、150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江苏首佳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纳税争议处理评估服务  

第一片区:鼓楼区、江北新区、浦口区、六合区  

(一)纳税人对存量房交易税收中系统自动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发生纳税争议的,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上门进行个案评估,并对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化解纳税争议;
  (二)采购人需要中标单位上门勘察评估涉税房地产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
  (三)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涉税房地产,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完整的估价报告;
  (四)中标单位应固定安排至少2名以上熟悉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专业估价师在采购人处对接承担评估事务性工作;
  (五)中标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评估的事务性工作,包括对采购人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价格争议、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等;
  (六)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临时性评估任务等;
  (七)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涉税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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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纳税争议处理评估服务项目  

第二片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一)纳税人对存量房交易税收中系统自动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发生纳税争议的,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上门进行个案评估,并对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化解纳税争议;
  (二)采购人需要中标单位上门勘察评估涉税房地产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
  (三)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涉税房地产,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完整的估价报告;
  (四)中标单位应固定安排至少2名以上熟悉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专业估价师在采购人处对接承担评估事务性工作;
  (五)中标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评估的事务性工作,包括对采购人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价格争议、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等;
  (六)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临时性评估任务等;
  (七)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涉税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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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江苏首佳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纳税争议处理评估服务项目  

第三片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栖霞区  

(一)纳税人对存量房交易税收中系统自动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发生纳税争议的,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上门进行个案评估,并对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化解纳税争议;
  (二)采购人需要中标单位上门勘察评估涉税房地产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响应;
  (三)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涉税房地产,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完整的估价报告;
  (四)中标单位应固定安排至少2名以上熟悉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专业估价师在采购人处对接承担评估事务性工作;
  (五)中标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评估的事务性工作,包括对采购人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价格争议、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等;
  (六)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临时性评估任务等;
  (七)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涉税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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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娄江(评标委员会组长) 沈忻 张书漫 濮红斌 张键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中标供应商按照捌仟元/家计算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序号三中标价为单价:    元/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2室,联系电话:025-58762861-820)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周洁瑜 025-8457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方式:马工 025-5875086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鸣

电话:025-587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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