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宇富物资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见清单):
因《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朱长山、张家豪
联系电话:0523-80575601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199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