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通告
苏保税稽告〔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6-18 11:22 | 来源: 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张家港保税区弘达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2576682526B)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13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因你单位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苏保税稽检通一〔2020〕4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按通知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719室
联系电话:0512-58329869
联 系 人:商河军、蒋攀兴
附件: 检查通知书(弘达晟).doc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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