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沛县卫法建材经销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徐税稽处〔2021〕14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