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公告(建设工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06-29 09:32 | 来源: 丹阳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税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商定,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与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依法终止原委托代征协议。自2021年7月1日起,原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在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管处窗口不再办理涉税业务,其为纳税人异地预交税款、为自然人代开建筑劳务发票业务由丹阳市行政中心三楼税务窗口承接办理。特此公告,望广大纳税人周知,并请相互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