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送达公告(仪税送达公告〔2021〕8号)
| 发布时间:2021-06-29 14:16 | 来源: 仪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尊敬的纳税人:
下列单位(详见附件)所属期2021年5月份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我局已通过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通过扬州市邮政特快专递邮递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仍无法送达。请您单位看到本公告后立即整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告送达该《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仪税送达公告〔2021〕8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送达公告(仪税送达公告〔2021〕8号).xlsx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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