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税强扣〔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6-04 08:5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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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泰税强扣〔2021〕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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