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1-07-01 18:33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各相关纳税人: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帮助机动车企业正确理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等部门,针对不同用户,编写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操作指引》、《机动车发票开具问题》、《企业端机动车发票开具操作流程》,供广大机动车企业参考,方便企业解决2021年6月30日升级前出现的开票问题,辅导企业2021年7月1日升级后正确开票。

本指引涉及政策和系统相关功能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之后政策和系统功能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


附件:1.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操作指引(机动车企业使用).docx

   2.机动车发票开具问题(金税盘).docx

   3.机动车发票开具问题(税控盘).docx

   4.机动车发票开具问题(税务ukey).docx

   5.企业端机动车发票开具操作流程(金税盘).docx

   6.企业端机动车发票开具操作流程(税控盘).docx

   7.企业端机动车发票开具操作流程(税务UKey).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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