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6:33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对苏州金坷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那美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书面文本。

联系人:张忠

联系电话:0512-66963307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7楼


附件:附件1:苏州金坷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pdf

          附件2:苏州那美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pdf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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