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15:4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 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税务局内。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泰州市兴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25号)持单位介绍信、承诺书 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网;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8970/index.html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兴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青年南路68号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25号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23-86889813 电 话:15061005550
2021年7月29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