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6月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05 16:24 | 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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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6月份认定的非正常户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信息_单位(6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信息_个体(6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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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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