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友情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01 12:5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您办税缴费,欢迎使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详见附件1)
二、“个人所得税”APP (详见附件2)
三、“江苏税务”APP (详见附件3)
四、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详见附件4,具体缴费事项及渠道见各地相应提示公告 )
五、出口退税“网上办”(详见附件5)
六、邮递办税渠道
如通过上述渠道办税缴费有困难,经与税务机关沟通后,仍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可通过邮寄相关书面资料至当地税务机关的方式办理业务(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市县税务局相应提示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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