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召开党委与纪检组研究会商会议
| 发布时间:2021-08-01 09:2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部署,促进“两个责任”各尽其责、同向发力,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召开党委与纪检组研究会商会议。
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孔庆勇作上半年专责监督工作报告。上半年,纪检组围绕落实省局党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四项制度要求、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监督、做好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等七个方面有序开展工作。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丽就用好用活党委与纪检组研究会商机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将税务系统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二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把监督融入税收治理,聚焦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以严格监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厚爱;建立完善“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员-纪检组主持工作副组长-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双重监管网络,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立足于履行职责使命,紧盯权力运行和关键少数。切实抓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局党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四项制度以及市局党委印发的三项监督制度的落地见效。四是坚持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落实好省、市局“六个统一”管理机制,配合市局纪检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剖析案件发生根源,开展常态化廉政纪律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教育成效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成果;结合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强化以案促改,引导税务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上,纪检组通报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工作作风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纪检建议;会议同时听取了机关党委专题工作报告和黎城分局、银涂分局两个党支部日常监督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