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14:0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对辖区内17家委托代征单位因存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协议终止详细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清江浦区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明细.xls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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