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1年08月)

发布时间:2021-08-02 08:58访问次数:来源: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07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清单(2021年08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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