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整理利用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0:1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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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整理利用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根据磋商公告中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9月6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HAZC-竞磋-2021082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整理利用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征管资料数字化加工整理利用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标准请对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 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2、供应商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参加磋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自2021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法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2、公告期限:2021年 8月27日---2021年 9月 2日。
3、磋商文件获取及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份(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各位潜在投标人请在公告期内(上午9 :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291603@qq.com,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18012072865。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9月6日下午 15:00
邮寄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1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月6日下午 15:00
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参加投标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由于本次疫情毒株适应力增强,传播速度较快,病毒的载量较高,为避免交叉感染,各投标人无论是在淮人员还是外地人员均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消毒)寄至淮安市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1502室,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予以确认,联系人:张杰、电话:18012072865。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各投标人最终报价时将最终报价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私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钉钉,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将最终报价的原件寄至代理机构(地址与开标地址一致)。此次远程开标使用钉钉视频开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30分钟开始钉钉视频开标会议,各位投标人准时进入钉钉视频开标会议,且手机保持畅通,在网络信号良好的地方开启视频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钉钉视频开标会议,未参加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 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联系方式:张雪 电话:1599616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1502室
联系人:张杰 电话:18012072865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