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信息
主 题: 走进“政风热线”
时 间: 2021年7月29日(周四)上午8:00-9:00
嘉 宾: 樊良生、崔晓宇、刘 超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
主持人:市民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关注政风热线。[2021-7-29 08:07:35]
【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是2021年7月29日,常州市税务局的三位嘉宾走进我们政风热线的演播室。在接下来的节目时间当中,将和各位进行直播互动。[2021-7-29 08:08:00]
【 主持人】
主持人: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今天上线的三位嘉宾。常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樊良生,樊局长,你好;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崔晓宇,崔总,你好;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超,刘局长,你好。[2021-7-29 08:08:25]
【 主持人】
主持人:节目一开始,我们先请常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樊良生来和我们市民朋友打个招呼,同时也把当前税务部门的相关重要工作来和大家做个简要介绍。[2021-7-29 08:08:50]
【 樊良生 】
樊良生:各位听众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现场,与广大市民进行对话沟通,听取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大家关心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接受咨询。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常州市税务局对关心和支持税收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首先,我就今年以来全市税收工作情况为广大市民朋友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的发展定位,主动对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落实落细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序,稳中有成。
一是以“创一流”目标优环境。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主动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标全省“一件事”改革,精心打造“一企来”涉税服务“总窗口”,实施关联业务事项“集成办”,推广“线上办税一揽子项目”,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动办税缴费手段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逐步实现从“上门等办”到“立等即办”再到“网落速办”,全市九成以上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二是以“办实事”担当减负担。全力支持创新,专门制定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十项措施,探索“政策找企”新模式,推动政策直达惠企,分类建立政策享受“白名单”,初步构建起“联络专员+工作专班+绿色通道”的服务新格局,确保各项减税降费红利应享尽享。上半年全市累计兑现各类税收优惠279.78亿元(不含出口退税),同比增长20.6%。
三是以“开新局”要求抓治理。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扣“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目标,充分运用大数据,建立完善“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切实提高税收管理效能,更好地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秩序。
四是以“讲政治”标准严作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着力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党风、政风、行风、作风持续转变。
听众朋友们,以上就是我们上半年来一些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2021-7-29 08:09:23]
【 主持人】
主持人:税务部门和我们百姓的关系非常密切,不管是企业也好,每个个体也好,都和我们的钱袋子有关系。前期也有不少市民向我们反映和税务的各种问题,我们记者也做了先期采访,今天会在节目中一一展现。这里面干货满满,尤其是收音机前的企业家朋友,好好听的话,可能会有很多收获。[2021-7-29 08:13:56]
【 主持人】
主持人: 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对制造业的研发费用实行了加计扣除,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企业享受这项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该怎样做呢?来看看记者的前期采访。[2021-7-29 08:14:20]
【 记者 】
记者:位于钟楼区西林街道的常州美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是医疗器械的制造和销售。今年上半年,公司财务冯彩霞在媒体上看到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了100%。[2021-7-29 08:14:40]
【 常州美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冯彩霞 】
冯彩霞:我们这个企业有些特殊,我们在销售产品的同时,有一个劳务服务跟着,还有一个后续的质保服务也在配套,在我们生产产品的过程中,既有产品的销售收入,也有服务性收入,我们就想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属不属于优惠政策的范围内。[2021-7-29 08:14:58]
【 记者 】
记者:另外,常州美康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如果认定成功,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以后,又能达到小微企业标准。那么,这家企业究竟该按照哪个优惠税率交税更为适合呢?
针对这家企业的现状,税务部门能否对这项政策给予深入的解读呢?[2021-7-29 08:15:30]
【 崔晓宇 】
崔晓宇:感谢这家企业的提问。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政策的背景。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今年3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二是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所以总结起来就是,优惠比例提高了,享受时点提前了。举个例子来说,一户制造企业今年上半年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1000万元,并计入到管理费用中,那么这户企业除了在管理费用中扣除1000万元以外,还可以在10月份申报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再加计扣除1000万元。相当于投入1000万元,实际扣除2000万元,这也就是总理说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20年,我市有3085户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42.3亿元,户数和优惠金额占全市的比重分别超过八成和九成。以2020年汇缴数据测算,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可以新增减免所得税9亿元;享受优惠的时点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前至当年10月预缴时就可以享受,预计可以给企业提前减免企业所得税13.5亿元,这两项政策的落地施行,无疑为常州企业带来“看得见”的利好,以及较强的创新动力和信心。
我局围绕精准宣传、精细落实、精诚协作、精心分析四个方面,采取10项具体措施落实中央和地方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一是精准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开展直达企业法人的税收宣传和直达财务人员的政策辅导。对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或企业开展专场培训。
二是精细落实,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依托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对象,自动分析精准推送,实时跟踪监测,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
三是精诚协作,加强部门协同共治。积极做好与政府部门支持企业创新各项政策的配合工作,加强技术创新政策方面的信息共享。对销售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指标连续两年增长较快且未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制造业企业,形成“特殊名单”,与市科技部门共享,提升高企培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四是精心总结,打造调研分析精品。围绕我市智能制造、专精特新和小巨人开展深入分析,形成有特点、亮点的调研分析报告,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落细建言献策。
针对你们公司的具体问题,如果您单位有多种收入来源,只要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50%,那就属于政策文件中制造业的范围。你们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同时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那么是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应纳税所得额介于100-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缴纳),这比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更优惠。也就是说,纳税人完全可以选择对自己最优的税率。[2021-7-29 08:14:10]
【 主持人】
主持人:谢谢崔总,从面上、从点上,给我们作了详细的解答。[2021-7-29 08:25:15]
【 主持人】
主持人:前段时间,市民文女士因为业务需要,来到高新区办税大厅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可当文女士提供了应准备的材料之后,窗口工作人员却又要求她提供一纸付款证明,文女士很是纳闷:自己办这项业务次数也不少了,提供付款证明却是第一次听说。[2021-7-29 08:25:30]
【 记者 】
记者:文女士是新北区一位农产品经销商,按照以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的业务办理经验,她需要前往窗口填写申报单,再提供身份证等材料即可。可是在上一次的业务办理时,窗口却表示要提供产品买方的付款证明。[2021-7-29 08:25:47]
【 市民 文女士 】
文女士:要我提供一个对方付款的证明,但是我打12366的时候,12366的工作人员说只要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好了,我们付款证明是拿不到的,就觉得这个不太合理。[2021-7-29 08:26:08]
【 记者 】
记者:付款证明谁来开,如果是现金交易怎么开?文女士一头雾水。她认为这个材料并不在业务办理的清单之内。[2021-7-29 08:26:20]
【 市民 文女士 】
文女士:她就要一个付款单嘛。[2021-7-29 08:26:30]
【 记者 】
记者:相当于您销售款客户的付款单。这个东西一般谁来开?[2021-7-29 08:26:35]
【 市民 文女士 】
文女士:这个付款单一般打印,要银行回单的,实际上拿不到的,有可能是现金嘛。[2021-7-29 08:26:44]
【 记者 】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实际上市民办理业务并不需要提供付款单,只要有申报单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2021-7-29 08:27:00]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冯娟 】
冯娟:如果说要求纳税人提供额外的付款证明,这个是不符合我们规范的,对这个情况我们会进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会对办税厅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严格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让纳税人提供所需的资料,一律不得提供额外的资料。[2021-7-29 08:27:05]
【 记者 】
记者:以此事为契机,税务部门该如何进一步做好纳税人业务办理的引导服务工作,此外增值税发票业务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呢?[2021-7-29 08:27:25]
【 刘超 】
刘超:感谢文女士的提问。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中发票办理规范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需要提供其他额外资料。
上述情况下,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付款证明是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核实情况后,我们将对办税厅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纳服规范让纳税人提供所需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供额外资料。
同时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办税人员业务能力:一是加大工作人员各类业务及《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手册》的学习培训考核力度,全面提升线下服务能力;二是加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情况督查,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系统监控等方式,定期督查,即查即改,促进窗口业务规范化。[2021-7-29 08:28:15]
【 主持人】
主持人:日前,企业办事人员叶女士向我们反映,她曾前往税务部门的办事大厅办理税务申报业务,按照惯例,窗口都会放置有各类申报表格,供纳税人自取。可是在当天,大厅却没有表格,工作人员让叶女士自己回去打印。[2021-7-29 08:29:55]
【 记者 】
记者:导税台放置表格提供给广大纳税人,是税务窗口基本的便民举措,然而在当天,叶女士未见表格后向窗口咨询,工作人员的回复需自行打印。谁知打完表回到窗口后,表格已经准备好了。[2021-7-29 08:30:15]
【 市民 叶女士 】
叶女士:到了现场她告诉我,现场没有我要的表格,让我自己打印,然后等我打印好了回来发现导税台就有这个报表,我就有些恼火,下雨天也不方便。[2021-7-29 08:30:30]
【 记者 】
记者:这些表格都有固定的格式,包含大部分常办的业务种类,作为纳税人,通常而言不需要自己准备。当天,叶女士不得不寻找打印店自行打印,这让她感到办事体验不佳。[2021-7-29 08:30:45]
【 市民 叶女士 】
叶女士:本身住的比较远,税务大厅附近又没有打印店,然后一来一回比较麻烦,中间耽误的时间比较多,正好又截止到申报期,就比较麻烦。[2021-7-29 08:31:00]
【 记者 】
记者:税务部门对此回应,这确实是工作上的失误,该申报表其实一直都齐全,问题在于窗口没有核实并寻找表格,而是直接给出了自行打印的回复,才让叶女士反复跑。[2021-7-29 08:31:15]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冯娟 】
冯娟:确实这种情况不该发生,因为当天我们工作人员,这个报表是比较特殊的,一时半会儿没有找到,就跟当事人说下次再来。[2021-7-29 08:31:23]
【 记者 】
记者:税务部门该如何整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呢?[2021-7-29 08:31:33]
【 刘超 】
刘超:感谢叶女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她反映的这个情况,确实是不应该发生的,不管是什么原因,给纳税人造成的不便是事实,我们对此表示非常的抱歉。我们会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将在后续采取下列改进措施,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会在办税厅增加各类申报表的投放数量,确保纳税人使用,并在自助办税区增加打印设备,以备不时之需,方便纳税人办理;二是提高办税厅工作人员、导税人员服务意识及工作效率,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要做到工作忙而不乱、秩序井然、业务熟练,对纳税人的合理诉求要积极响应,提供便利化的纳税服务。三是将持续巩固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比例,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倡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走马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缴费人。[2021-7-29 08:32:00]
【 主持人】
主持人:接连两个服务方面的问题,我们想请问樊局,您看,服务无小事,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还能作怎样的提升?今年还有怎样的考虑和打算?[2021-7-29 08:34:45]
【 樊良生 】
樊良生:主持人,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世界银行对一个国家和组织的营商环境考核当中涉及税收的指标大概有四个。一个是税收的负担率,第二个是纳税的次数,第三个是申报的时长,第四个是退税的时长。今年,中办和国办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智慧税务”。其中就要大力推行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跟纳税人有关的,大概有以下几点:第一个是要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的直达快享,以后优惠政策出台,征管操作办法,和政策的解读都要同时发布,同时来解读。所有优惠政策出台后,要继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的范围。这些都是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我们在落实优惠政策时候,我们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不是像过去,政策一出台,企业再来申报。我们反过来,政策出台后,我们税务局用大数据来分析,哪些政策该享受,政策来找企业。第二个是切实减轻办税缴费的负担,我们积极通过税务系统和社会庞大政务信息的系统来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的报送,同时我们推行税务事项的告知承诺制,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事后备查。第三,我们全面改进办税缴费的方式。中央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2021年要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的税费事项掌上办,在我们常州已经基本实现。到2022年要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的办税缴费服务,这就是我们说纳税人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的模式。将逐步改变以传统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纳税人填写申报表是依法缴纳税款的必要前提,也是税务征管的重要环节,未来要基本实现征管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表,纳税人缴税人予以确认或者补正后即可提交,这样就省得纳税人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再索取申报表了。第四是积极推行智能型的纳税服务,与纳税申报有关的,就是将运用税收数据来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的服务。我想,在一年左右的时间,我们纳税人申报的智能化、便捷化的程度将大大提高。谢谢主持人。[2021-7-29 08:35:22]
【 主持人】
主持人:随着国家大力推行电子发票,这种票据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在最近,一些财务工作者发现,电子发票在使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让他们感到非常头疼。[2021-7-29 08:44:00]
【 记者 】
记者:常州佰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是去年新注册的一家企业,今年年初,我市税务部门推广专票电子化试点,企业也积极配合。但是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市民方棠亮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却发现电子专票并没有带来很大便利,工作量却反而增加了。[2021-7-29 08:44:22]
【 常州佰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方棠亮 】
方棠亮:我们这个发票开出来之后,很多客户就不能接受,他说发票上没有电子发票专用章,经常要求我打印成纸质票,然后盖上发票专用章再寄给他,这个过程中我们花在跟客户沟通上的时间比较多。[2021-7-29 08:44:40]
【 记者 】
记者:不仅如此,方棠亮在接受客户开过来的电子专票入账时,还需要自行打印纸质发票,同时下载保存电子版式文件,还不如原先的纸质发票来得便捷。同时,电子发票还存在重复打印报销的漏洞。[2021-7-29 08:45:00]
【 常州佰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方棠亮 】
方棠亮:我们收到一张电子发票,有的已经打印3次 4次,还在那继续报销,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去核对信息。纸质发票只有一张,我就不需要重新去复核。[2021-7-29 08:45:18]
【 记者 】
记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0年12月21日起,发票要逐步推行电子化。一些财务人员认为,这个制度还在不断完善,不应该对所有企业作硬性的使用规定。针对这样的现状,税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在推广发票电子化的同时,也能规避电子发票重复入账和归档、报销繁琐等问题,真正做到方便快捷呢?[2021-7-29 08:45:38]
【 崔晓宇 】
崔晓宇:非常感谢这个公司参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这项试点工作是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适应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改革的具体实践。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2020年第22号公告,明确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有关事项。公告明确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分批次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第一批在江苏、浙江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起。第二批在北京、山西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时间从2021年1月21日起。
江苏属于第一批试点地区,常州市税务局根据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按照积极稳妥自愿的原则,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试点,对首次开具和接受电子专票的纳税人,认真落实首票责任制,进行网格化的专人辅导,截至7月18日,常州已有752户纳税人领用开具了电子专票,已有1656户纳税人接收了电子专票。
从纳税人反馈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电子专票的评价总体还是正面的、积极的。相较纸质发票而言,电子发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社会效益更显著。所以说后期发票电子化的面上推广肯定是一种大的趋势,也必将会受到纳税人的欢迎,为什么这么说?我举个例子,原来使用纸质发票,开了发票以后,需要快递给客户,一年累计下来,快递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现在使用电子发票以后,直接以二维码、电子邮件方式远程交付,省去了寄送快递的麻烦,也节省了费用。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电子发票的推行,节约了纸张、印刷、运输、保管等一系列费用,对国家绿色环保也很有帮助。
当然,电子发票是个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肯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被纳税人接受和认可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所以目前我们考虑这些实际情况,明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总之,我们税务部门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不断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子专票的覆盖面。[2021-7-29 08:46:05]
【 主持人】
主持人:我们下面来讲一个二手房交易时发生的问题。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的卖方需要缴纳包括契税在内的二手房交易税费。近期市民王女士向我们反映,她在买房时实际缴纳的税款,要高于房屋的合同金额,这让她十分疑惑。[2021-7-29 08:50:22]
【 记者 】
记者:前些时候,王女士通过中介购置了一套二手房,该房屋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同金额是200万元。可税务部门在征缴税款时,却按照280万元的核定计税价格实际征收,如此一算,王女士需要多缴纳一万多元的税费。[2021-7-29 08:50:53]
【 市民 王女士 】
王女士:这中间不是差了80万嘛,就相当于我多缴了80万的契税,额外多缴了。[2021-7-29 08:51:13]
【 记者 】
记者:经王女士了解,280万是所谓的房屋核税价格,即税务部门依照税务评估系统,由核税专员实际勘察后核定而来。但这个价格比实际的交易价高了不少,税务部门这样操作有依据吗?[2021-7-29 08:51:20]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财产和行为税科 甘翠兰 】
甘翠兰:如果说纳税人的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格,是按照申报价格计税;如果纳税人的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是按照我们评估价格计税,就是按照申报价和评估价孰高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就是这样一个工作机制。[2021-7-29 08:51:50]
【 记者 】
记者:原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通知已对此类情况早有明确,常州从2012年7月起就开始对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面评估。那该政策的本意是什么呢?有请上线嘉宾回复。[2021-7-29 08:52:02]
【 刘超 】
刘超:我来把这个问题的相关政策依据先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方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二是近年来,二手房交易中,实际成交价格与合同价格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为防范二手房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与合同价格不一致导致的税收风险,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年61号),明确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要进行全面评估,严格禁止不经评估即直接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计税。对于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格的,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按照申报价格与评估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
目前,我局根据省局规定的评估方法、技术路线、工作流程、数据采集标准,全面依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通过建立分小区、分物业类型的标准房基准价格开展批量评估,或者采取个案评估的方式,形成存量房评估价格,作为比对的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定期对基准价格和具体参数进行更新调整。您购买的房子,我们系统内的评估价格为280万元,申报的价格为200万元,属于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形,所以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计征了相关税款。[2021-7-29 08:52:40]
【 主持人】
主持人:下面这个问题因为时间原因,我们就不看视频了,我来简要讲一下这个事。市民陈女士,最近忽然发现医保卡没法用了,一问才知道税务部门在扣费时发现她账户上余额不足,医保账号就被封了。可陈女士认为:税务部门没有发来催缴信息,也没有打电话通知,这才导致了她现在的尴尬。是真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还是有别的什么情况?[2021-7-29 08:55:40]
【 刘超 】
刘超:我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按照江苏省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一部署,从2019年6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卡扣、微信、支付宝、银行端缴费、银联POS机刷卡等多种缴费方式,对于当期存在欠费未及时缴纳的,税务机关按月提取欠费名单,对系统内有手机号码的,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提醒短信,告知缴费人及时缴纳以免影响待遇。提醒广大缴费人在人社或医保部门参保登记时,一定要准确提供联系方式,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也要及时前往人社或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另外,对该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建议采取省社保卡签约扣款的方式,事前在银行账户存足费款,税务部门定期扣款,以免由于疏忽造成未缴费情形。[2021-7-29 08:56:00]
【 主持人】
主持人:还有很多听众朋友要反映问题,但是鉴于时间关系,就不再接听大家的电话了。最后一点时间,留给樊局。今天的节目反映了很多问题,您参加了节目有什么感受?[2021-7-29 08:59:10]
【 樊良生 】
樊良生: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税收。在服务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包括政策的解读还有缺位,纳税辅导还有提升的空间,与纳税人的互动有待进一步的提升。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纳税人提的意见建议,结合12366热线接听的电话大数据分析,来找准税务服务需要改进的地方。也请市民朋友继续支持税务服务。我们会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为常州强富美高的建设和五大明星城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7-29 08:59:20]
【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节目就到此结束了,非常感谢市民朋友的参与,也感谢三位嘉宾,再见。[2021-7-29 0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