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江苏贵达鸿新能源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30 09:50 | 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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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贵达鸿新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3MA22AGQQ92,详见附件):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对你公司的相应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7月26日起检查人员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时发现公司登记地址已无人,邮寄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时邮件因无人查收被退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江苏贵达鸿新能源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常税稽检通一〔2021〕4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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