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4 10:1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承担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新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新安镇、张店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田楼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田楼镇、北陈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堆沟港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李集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李集镇、新集镇、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三口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三口镇、百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汤沟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汤沟镇、孟兴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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