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1-08-05 09:18 | 来源: 扬中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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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新坝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新坝镇、扬中市科创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三茅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三茅街道、扬中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兴隆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兴隆街道、油坊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八桥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八桥镇、西来桥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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