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6 09:21访问次数:来源: 宜兴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第一税务分局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丁蜀税务分局

  承担丁蜀镇、湖㳇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张渚税务分局

  承担张渚镇、西渚镇、太华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和桥税务分局

  承担和桥镇、万石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周铁税务分局

  承担周铁镇、芳桥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官林税务分局

  承担官林镇、新建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徐舍税务分局

  承担徐舍镇、杨巷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宜城税务分局

  承担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屺亭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高塍税务分局

  承担高塍镇、新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开发区税务机构设置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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