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1-08-06 09:21 | 来源: 宜兴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第一税务分局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丁蜀税务分局
承担丁蜀镇、湖㳇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张渚税务分局
承担张渚镇、西渚镇、太华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和桥税务分局
承担和桥镇、万石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周铁税务分局
承担周铁镇、芳桥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官林税务分局
承担官林镇、新建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徐舍税务分局
承担徐舍镇、杨巷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宜城税务分局
承担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屺亭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高塍税务分局
承担高塍镇、新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开发区税务机构设置另行明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