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1-08-06 13:58 | 来源: 睢宁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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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承担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承担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睢城税务分局
承担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桃园税务分局
承担桃园镇、李集镇、官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王集税务分局
承担王集镇、岚山镇、姚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双沟税务分局
承担双沟镇、江苏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高作税务分局
承担高作镇、梁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沙集税务分局
承担沙集镇、凌城镇、邱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古邳税务分局
承担古邳镇、庆安镇、魏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开发区税务机构设置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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