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1-08-06 09:54 | 来源: 沭阳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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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分局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沭城税务分局
承担沭城街道、南湖街道、梦溪街道、扎下镇、十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章集税务分局
承担沭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章集街道、七雄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陇集税务分局
承担陇集镇、耿圩镇、悦来镇、刘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马厂税务分局
承担马厂镇、沂涛镇、李恒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塘沟税务分局
承担塘沟镇、胡集镇、钱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韩山税务分局
承担韩山镇、吴集镇、高墟镇、西圩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华冲税务分局
承担华冲镇、桑墟镇、龙庙镇、青伊湖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庙头税务分局
承担庙头镇、潼阳镇、颜集镇、新河镇、贤官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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