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徐州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15:06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徐州市切换上线。

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徐州市(含各县、市、区)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期

1.调整2021年9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期。税务部门将于9月18日17时30分前征收9月份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提前做好资金准备,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2.调整2021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调整为9月18日17时30分前,原缴费渠道不变。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调整2021年9月社保征缴业务经办(含灵活就业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9月社保征缴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17时30分。徐州人社网上业务办理平台(K盘)同时关闭。请各用人单位在此时间点前办结9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

4.2021年9月20日17时,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系统)关机停运。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公共服务渠道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公共服务渠道等事项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二、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期

调整2021年9月待遇核定业务经办时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核定受理时间为9月4日-9月18日。

三、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期

调整2021年9月份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期。2021年9月3日-9月13日工作日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正常办理,2021年9月14日-18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核定。

四、调整工伤人员刷卡就医结算业务期

2021年9月17日20时至10月11日8时,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暂停工伤人员刷卡就医服务,期间工伤职工需就医的,先行自费。2021年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转为工伤医疗联网结算或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处理。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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