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6:06 |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对苏州葑梅之麟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书面文本。
联系人:许璐、顾永新
联系电话:0512-66962291、0512-66962216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7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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